今年初,永平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和全省反贪工作会议精神,把“追逃劝返”作为近期反贪工作的重要任务,采取措施,切实加大了追逃工作力度。
该院党组针对原永平县龙门乡农综站现金出纳员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共计贪污扶贫款5万余元一直负案在逃的实际,召开专题会议,追逃领导小组和办案干警在认真分析李某携款潜逃案的特点、犯罪原因及犯罪后的心理,以及其父母、亲属的思想动态的基础上,对整个抓捕追逃行动进行周密部署。一是利用春节传统佳节这一段特殊时期进行布控,对与案件有关联的人员的通讯进行严密监控;二是积极主动开展“劝返”工作,选准以其父母为“劝返”的突破口,办案人员多次与其父母及亲属沟通联系,不厌其烦到其家中做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解法律,讲清利害关系。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其父母最终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劝女儿回家投案自首。2008年2月29日上午9时,犯罪嫌疑人李某之父领着潜逃至广州、深圳等地长达4年之久的女儿来到永平县检察院反贪局投案自首,接受应有的法律制裁。
这是永平县检察院继成功将贪污扶贫款,携款潜逃至境外的犯罪嫌疑人字某某、潜逃至省外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万某某缉捕归案和劝返回家投案自首之后,又一起成功劝返的案件。至此,永平检察院立案在逃的4人全部归案,追逃率达百分之百。 (通讯员 蒋树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