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开展工作监督、法律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加强了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使监督工作得到有力的加强和推进。
围绕“六大”支柱产业开展监督。关注经济建设,加大对全县林果、畜牧、烟草、矿冶、水电、建材六大支柱产业发展的监督。围绕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工作开展监督,每年都定期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财政决算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等报告。围绕“三农”工作开展监督,多次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粮烟生产情况、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粮食生产良种良法推广及病虫害防治工作情况、退耕还林工作情况、林权制度改革情况、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等报告。围绕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开展监督,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旅游、社保、民族宗教、广电、民政、扶贫、城镇建设等进行视察、调研、审议或面商。围绕依法治县,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在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准备阶段,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的汇报,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举行了两次较大规模的学习《宪法》知识和《监督法》知识专题辅导;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20多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开展了以“推进林业建设,再造秀美山川”、“珍惜每一寸土地”、“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高效利用矿产资源”、“节能降耗减排,保护七彩云南”等为主题的云龙环保世纪行活动;听取和审议县法院、县检察院工作报告。
结合上述议题,多次组织视察、执法检查和调研,掌握实际情况,肯定成绩,提出建议意见,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