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妇联权益科科长王东丽同志,1998年9月从部队转业到妇联工作至今,一直在州妇联从事妇女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在信访工作中,她牢记为民宗旨,胸怀大局,迎难而上,始终以敢为人先的工作作风,以精益求精的工作风格,更以特有的人格魅力,紧紧围绕妇女关心的热难点问题,理直气壮地为受害妇女伸张正义,为困难群众慷慨解囊,踏踏实实做好妇联信访工作,用一颗热心、一颗爱心、一颗公心,在平凡的信访工作岗位上无怨无悔,默默奉献,为受害妇女儿童办了大量好事、实事,受到来访妇女的一致好评,为构建平安和谐大理作出了积极贡献。
勤奋敬业
王东丽同志自从事信访工作以来,数年如一日,不计名、不计利、不攀比、任劳任怨、为党分忧、为民解愁。她近十年来一直从事妇女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始终站在接待妇女群众来访第一线,面对的是受害者、弱者的上访妇女,是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来访者,甚至是无家可归的弱女子,听到的是叹声、骂声、怨声。有的同志开玩笑地问:“天天在这样的环境里工作,你不觉得烦吗?不乏味吗?”她总是笑着说:“不烦也不乏味,能为需要帮助的妇女姐妹尽一份心、尽一份力、尽一份情是我最大的安慰和愿望”。至今,她仍坚守岗位,无怨无悔,从未向组织提出过要求换岗或调动工作。每年接待来信来访来电100多件次。她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社会稳定、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写下了一张张令人起敬的答卷。她关爱受害妇女、贫困妇女的情怀,犹如涌动的暖流,流过她们的心田。
春风化雨
王东丽同志在接待处理妇女群众来访中,做到打铁须先自身硬,熟悉党 的方针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她不仅熟读《信访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信访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内容,还主动学习掌握《宪法》、《民事诉讼法》、《刑法》、《担保法》、《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并学以致用。开展工作中,王东丽同志始终坚持原则,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办事,积极参与接待处理各种疑难信访问题。2003年,祥云县沙龙乡一幼女说被强奸,家长告到当地派出所,由于证据不足,派出所把犯罪嫌疑人放了。女孩一家不服气,天天到派出所闹,严重影响了派出所的正常工作。王东丽同志在公安部门的邀请下,一同前往女孩家,通过认真细致了解情况后,做通了女孩家的思想工作,消除了她家的怨气,化解了她家与派出所的矛盾。
心系群众
在接待来访中,王东丽同志总是耐心细致地倾听妇女的诉说,认真分析每一个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和症结,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将心比心地分析给妇女听,带着对妇女姐妹的深厚感情,积极为她们出主意、想办法,找到处理问题的最佳途径。在妇女来访反映的问题中,有的符合政策应该解决,但因种种原因没有及时解决的,对这类问题,王东丽同志总是热情地联系相关部门和单位加以解决。2005年,大理市一位叫张家英的妇女来反映,说她与丈夫离婚后,到上海陪女儿读书,回来后发现本来属于自己的房子被其前夫强行占有,并重新办理了房产证,现在无家可归,请求妇联帮助解决。王东丽曾几次到相关部门,依法促使他们尽快解决,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2006年,大理古城一位老年妇女到妇联哭诉,说她70多岁了还要独自一人抚养患有先天性喉头乳头状瘤的孙子,自己年老体弱,靠微薄的退休金,无法支付孙子需要做手术的费用,请求妇联伸出援助之手,给一点钱治病,救救她的孙子。王东丽一边安慰老人,一边向领导汇报,在领导的重视关心下,与分管领导一起到州工会、团州委、州关工委、南方电网云南电网公司大理供电局等单位协调,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筹集了6000多元医药费,送到老人手中,挽救了她孙子年幼的生命。
她曾帮助来访妇女王池美通过法律渠道要回离婚时属于自己的财产;曾协调解决林敏的婚姻纠纷;也曾多次当来访人因生活困难没钱吃饭,无返程路费时,自己掏钱给她们解决路费和餐费,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她就是这样一个心里牵挂着妇女姐妹的人,辛勤地耕耘在州妇联维权信访工作战线上,为受害妇女儿童伸张正义,无怨无悔,默默奉献。
2007年王东丽被评为全国妇联系统先进信访工作者,面对鲜花、掌声、荣誉,她总是十分谦虚、低调。她表示,在荣誉面前她将会更加勤奋努力工作,为社会和谐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