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绍祖) 在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中,南涧县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的方针,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红线”意识,依法保护好全县森林和草原资源。
今年以来,南涧县抓住深化机构改革契机,结合全县资源林政管理工作需要,对县林草行政管理部门机构进行优化重组,新组建了林政资源管理审批股、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大队,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办理林木采伐证19份,采伐蓄积426.7立方米;共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8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130.37万元;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85起,行政处罚两个单位、183人,处罚金额30.48万元。其中,县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大队查处行政案件9起,处罚金额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