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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0日

着眼“和谐共生”  不断推进大理绿色发展

□ 杨 宗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指出要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绿色发展理念,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既是推动大理发展思想引领,也是大理面向未来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大理的绿色发展之路,要着眼于“和谐共生”。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丰富的思想内涵和实践要求。“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指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两者之间保持一种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状态,人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自然则滋养人类、哺育人类、启迪人类。”

着眼“和谐共生”,看大理绿色发展成就

近年来,大理州坚持生态优先、环境优先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发展思路,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洱海保护治理为重点,突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持续巩固生态环境安全屏障,不断夯实绿色发展的基础。

生态文明治理法制体系不断完善。成立了大理州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统筹推进全州生态文明建设。“三清洁”工作形成制度化、常态化。

洱海保护治理力度不断加大。洱海保护是大理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中之重,大理州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扎实推进依法治湖,工程治湖、科学治湖、全民治湖的网格化管理模式。

生态州建设不断取得进展。大理州不断抓实森林资源管理,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覆盖率超过60%,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不断加强。

严格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大理州实现县城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抓实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整治,严把环保准入关,严格限制高消耗、高污染排放项目建设,从源头控制和预防环境污染。

着眼“和谐共生”,看大理绿色发展存在的差距

意识“缺”。环保意识“短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尚未在实践中充分体现。

投入“少”。近年来,大理在洱海保护治理投入了巨额资金,但就全州而言,绿色发展投入明显不足,造成了乡村环保人员配备匮乏、环保设施长期不到位。

法规“泛”。大理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起步较晚,虽然出台了《大理生态州建设规划(2009-2020年)》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和法规,但是实施过程中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显得“泛化”。

大理打造“和谐共生”发展格局路径探析

推动大理绿色发展,要着眼于“和谐共生”促进生态和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严格执行大理州洱海保护管理、水资源保护管理等条例;坚持全面统筹与重点推进相结合、流域综合治理与湖体水质管控相结合、工程措施治理与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坚决打赢洱海保护治理攻坚战和持久战,努力实现总体水质从Ⅲ类向Ⅱ类目标迈进;深入实施“森林大理”建设,加大天然林保护力度,实施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积极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抓手,打响大理生态品牌。

要加强乡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全面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制度体系,争取把洱海流域建成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国家级示范区、世界一流的“绿色食品牌”生产基地;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的要求,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积极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利用机制,抓实耕地土壤质量提升,建立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积极开展重要生态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水源区、江河源头区生态修复和预防保护。

深入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健全和完善城乡规划管理体系,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注重乡村风貌保护;以县市为主体整合各级各类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不断推进省级示范村建设,大力支持各地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创建活动,不断提高自然村项目覆盖率。

要持续推进农村“七改三清”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实施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村庄规划和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建设美丽宜居型、提升改善型、基本整洁型村庄。

总之,要通过打造“和谐共生”发展格局,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从而持续推进大理绿色发展,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

(作者单位:大理州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