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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8日

中共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9年6月21日至7月28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10月23日,州委巡察组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缺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学习,找准政治定位,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中心领导、各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通过学习,参会人员对党组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党组的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责任追究等要求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达到了找准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的目的。

2.针对“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严格,随意扩大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范围”“非党领导干部参与议事没有形成常态”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建章立制,健全议事决策制度,修定完善了《中共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工作规则》,明确非党领导干部参与议事的工作制度。

3.针对“主要领导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修订完善了《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党组集体决策制度》,研究制定了《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4.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不详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指定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使用规范会议记录本,做到及时、真实反映会议情况。

(二)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针对“贯彻中央指示精神不坚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坚持在“房住不炒”的宏观政策调控指引下,进一步规范贷款政策,遵循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计划安排贷款发放,把控好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

2.针对“落实上级规定打折扣”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修订完善了《大理州住房公积金业务委托协议书》,明确和细化了委托银行的业务内容、银行应承担的责任、中心对银行的检查监督,以及银行的权利等。研究制定了《大理州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考核办法(试行)》,明确了考核的组织机构、考核的原则、具体考核实施、考核结果对应的奖惩制度等。

3.针对“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切实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帮助解决挂钩村脱贫工作经费10万元,组织干部职工捐款7800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共6次开展脱贫攻坚转走访工作,到挂钩村开展调研座谈2次,与基层干部群众一起研究脱贫攻坚工作措施,积极主动帮助挂钩村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针对“对洱海保护治理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实洱海保护工作责任,共3次专题研究洱海保护工作,共5次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挂钩的锦阜村参加“三清洁”活动,到洱源县茈碧湖镇开展洱海保护工作,与基层干部群众一起研究洱海保护工作措施,通过统筹行政经费积极主动帮助挂钩村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调整充实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科室、管理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研究制定了《中共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工作规则》。

3.针对“新媒体运用不够充分,对意识形态工作学习宣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每年认真研究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季度学习研讨1次,每年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学习意识形态知识不少于4次,每年至少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每名党员干部至少撰写1篇意识形态方面的心得体会。二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传播意识形态工作正能量,切实抓好中心网站和微信群、公众号等平台的管理,研究制定了《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互联网平台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对微信、QQ工作群的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微信群和网站的管理,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四)关于“未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的整改情况

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未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相关规定”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的相关规定。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延伸考察等多种形式,从多角度、多层面了解干部,突出对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作风表现、廉政情况的考察,准确识别干部,杜绝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2.针对“执行干部试用期满转正考核工作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按要求开展干部试用期满转正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干部考核的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3.针对“文书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切实加强对文书档案资料的管理,明确责任领导,并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文书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落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和“组织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不经常,用科学理论武装干部职工的头脑有差距,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中心党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业务知识,共开展4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及3次“解放思想再讨论、敢想敢干再出发”专题讨论,2次读书班学习。二是中心本部确定为每周一上午开展集中学习,各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周半天时间集中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中心本部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软弱”的整改情况

1.针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要性、规范性、严肃性的认识,共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工作。把加强党的建设与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制度上为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和“支部活动开展不正常”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党支部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的主要内容,从组织建设、阵地建设、档案建设、党员活动等基础工作入手,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相关工作落实,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共召开支部委员会5次,党小组会议10次,主要领导讲授专题党课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7次,召开2次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支部委员,配齐配强了党支部班子,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优化,党组织作用发挥更加明显。

(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1.针对“民主生活会不严格”和“民主生活会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认真进行充分的会前准备,高质量、严要求召开了巡察整改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暨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找准找实存在的问题,深入具体地进行党性分析。

2.针对“组织生活会不严肃,没有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进行充分的会前准备,高质量、严要求组织开好党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责任压实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1.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层层传导压力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联系科室、管理部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针对“廉政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切实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利用每周一学习时间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组织干部职工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深刻汲取典型案件教训,以反面典型为镜鉴,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

(二)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风险防控重视不够,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把行业风险和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扛稳主体责任,强化执纪问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规范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规范资金调拨程序,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2.针对“中心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审批程序不规范,文书格式不统一”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完善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楼盘管理,规范了申报程序、文件格式及附件资料,制定了统一资料目录。切实做好合作楼盘开展合作后的跟踪检查和管理,加大合作项目检查力度,及时防范风险。

3.针对“内部管理制度滞后,跟不上形势任务的需要”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修订完善了《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自身建设若干制度(试行)》,该制度包含了领导分工负责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出差和请销假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文处理制度、保密制度、督查制度、廉政制度等9个方面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中心的整体功能,努力打造一支“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队伍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三)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健全财务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研究制定了《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二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研究制定了《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和《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务接待制度》。三是针对巡察组反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已进行立行立改。

(四)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主要领导听不进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不同意见”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主要领导强化党性锻炼,注重领导艺术,多与干部职工交心谈心,多沟通交流,多换位思考,克服急躁情绪,让干部职工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接受工作中的批评指导意见,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

2.针对“领导班子成员担当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落实的效率;增强担当意识,主动作为,切实解决好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

3.针对“少数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作风建设,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一部手机办事通——我的住房公积金”工作全面完成,实现了住房公积金查询、咨询及简单业务的“掌上办、指尖办”,进一步提升缴存职工的幸福感和认同感;按照省州五级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五级十二同”的要求,制定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全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新环境;“好差评”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窗口服务管理不断加强,业务办理材料要件不断精减,在窗口服务大厅及住房公积金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示了各项业务办理流程、业务资料、业务办理指引、咨询电话等内容,实现了群众办事“一次性咨询告知”。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真正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转化为实际行动,做到学政策、懂政策,充分展示和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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