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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1日

大理市民政局:织牢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

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紧要关头,大理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党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不断强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党建引领和组织保障,发挥党员干部尽锐出战、聚力攻坚的优良作风,压实攻坚责任,织牢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着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完善制度,着力构建兜底保障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供养制度、临时救助制度工作的通知》《大理市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兜准、兜住、兜牢”行动方案》等制度文件,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救助制度,健全保障体系,强化兜底保障实效。深入推进低保与扶贫两项制度衔接,精准认定低保对象,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保障。符合整户纳入的,做到整户施保,符合单人纳入的,不漏一人,“应保尽保”,进一步保障社会救助对象基本生活权益。

落实政策,着力提升保障水平。一方面加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力度。严格特困人员审核审批。严格按照特困人员供养政策,扎实开展城乡特困人员的认定、审核、审批、救助供养、终止等工作。全市目前共有既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又是特困人员的对象12户17人。落实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综合考虑维持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物价水平、财政保障能力、城乡统筹发展等因素,科学制定和适时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并及时发放到保障对象。2020年特困人员供养提标工作将在省、州的指导下有序进行。另一方面扎实进行临时救助工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对象,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

突出重点,着力体现治理成效。扎实开展“兜准、兜住、兜牢”行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推进“阳光低保”工作,严厉整治各项违规违纪问题。严格落实公职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审查制度,签订《大理州民政干部职工、低保经办人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协理员亲属享受低保情况承诺书》1600多份,承诺近亲属不违规享受低保。及时与市殡葬执法大队和市殡仪馆登记的死亡人员进行核查,低保对象死亡的,及时清退,避免“死人保”。健全投诉举报和快速处理反馈机制,公布各级社会救助监督举报电话,坚持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对社会各界反映的社会救助方面的问题,落实责任到人,做到件件有核实、件件有反馈、反馈能及时,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

确保精准,着力加强动态管理。强化低保动态管理,建档立卡范围内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低保对象,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不参加扶贫项目的,可减发或停发其本人的低保金,坚决防止“一兜了之”。做好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的更新及信息比对工作。要求各乡(镇、办事处)每月根据低保动态管理结果及时更新云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确保系统数据精准。同时,在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扎实进行行业扶贫信息比对工作。截至目前,累计核查比对数据8万多条。

定期培训,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全市社会救助及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培训,对全市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全市社会救助助理员及协理员进行工作培训,强化市、镇、村三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对社会救助及脱贫攻坚工作的思想认识,提升业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为每个乡镇配备1名民政协理员。加强干部队伍纪律意识,强化压力传导,提升“红线”意识,打造一支风清气正,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的民政干部队伍。

严格审批,着力推进依规认定。制定下发《大理市民政局关于规范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审核审批程序的通知》《大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动态管理制度的通知》,对几项救助的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信息核对查询、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示等办理程序、申请材料的要求等进行进一步的规范。通过一谈、二查、三访工作方式,深入基层与困难群众进行面对面交谈,了解申请人基本情况。在初步了解情况后,按照名单入户调查,核实情况。对申请人左邻右舍、所在的村委会、乡镇进行走访了解,全面掌握其家庭真实情况。严格执行民政兜底保障政策的要求,在审批规范上做工作。努力做到审批及时、核查精细、程序规范、结果公正。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沈世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