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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0日

中共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6日至12月22日,州委第六巡察组对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20年3月16日,州委第六巡察组向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组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3月16日州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情况,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整改工作。二是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脱贫攻坚方针政策、领导讲话、会议精神,并就落实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相关工作作具体要求。三是于4月24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脱贫攻坚相关工作,听取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各牵头单位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四是组织开展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次集体学习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对表巡察整改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五是组织召开局党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反馈意见,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

2.针对“部分领导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性认识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中央和省、州近期出台的各项脱贫攻坚政策文件以及召开的各类重要会议,利用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让领导干部及时掌握精神、学习政策、熟悉业务。二是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采取党内集中学习、“三会一课”、党支部“主题党日”等方式,组织处级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党支部学习活动,引导领导班子时刻牢记党员身份,在脱贫攻坚的关键时刻,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和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利用职工会议和“人社大讲堂”,先后多次组织领导班子与干部职工进行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文件的培训学习,进一步深化干部职工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识,强化责任、推动落实。

3.针对“干部职工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把脱贫攻坚工作列入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主要任务分解中,与年度重点工作统筹安排、一并推进。二是将4月份定为局机关党委“脱贫攻坚专题活动月”,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开展“讲授一堂脱贫攻坚专题党课”“组织一次脱贫攻坚专题学习研讨”“开展一次脱贫攻坚案例教育活动”“开展一次脱贫攻坚实践教育活动”“四个一”专题活动,并适时开展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三是召开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局机关党委委员、各直属党组织书记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专题学习,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四是把脱贫攻坚作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重点内容,研究制定2020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计划,细化安排脱贫攻坚学习教育工作。

(二)关于“政策执行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4.针对“落实农村特岗教师同等待遇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与州教体局对接、与周边州市交流学习,掌握了解相关情况。二是积极对接教体、财政、医保等部门,起草印发联合通知,全州统一执行。

二、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

(一)关于“主体责任履行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5.针对“数据比对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进一步抓好《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充实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人社行业扶贫资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落实,数据报送工作有明确的责任人按要求按时报送,有监督问责机制进行监督。二是建立比对机制,对各行业扶贫工作组、责任科室上报的数据资料,规范审核程序,实现数据共享,统一上报口径。同时通过开展“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工作,持续做好与扶贫部门的扶贫数据比对。三是开展自检自查,由相关科室和单位根据问题整改要求,对我州2017年至2019年以来沪滇劳务协作相关数据、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自检自查,核实问题进行整改,形成专题报告报州沪滇协作领导组办公室。

6.针对“深入整合就业扶贫工作不积极”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牵头组织召开2次大理州就业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专题研究2020年度暂时性经营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确定了困难企业的认定方法,为进一步做好全州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加强与州级相关部门对接,研究制定大理州暂时性经营困难企业申报资格认定办法,进一步规范认定程序,减轻企业申报负担。三是针对各县市在执行《云南省人社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政策过程中提出的6个方面12个问题,进行政策解读,确保落到实处。

7.针对“沪滇协作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沪滇劳务协作网络招聘”“万场招聘进万村”等系列招聘活动,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供需双向平台,加大岗位推送。截至5月17日,累计网络发布岗位33.45万个,点击量98.85万次,达成用工意向1.43万人;开展现场招聘活动260次,进场企业2447家,提供岗位15.73万个。二是积极对接上海浦东新区人社局,优选4家浦东企业,提供173个岗位,开展针对大理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定向招聘行动。三是加大与输入地人社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企业对接力度,建立“点对点、一站式”服务通道,疫情期间开通“大理号”返岗专机2次、专列5次、专车576次,帮助全州23.12万名农村劳动力安全有序返岗复工,成为全省为数不多的开通包机、专列、专车的州市之一。四是派出“长三角”“珠三角”两个稳就业工作组,走访当地17家人社部门、5家人力资源服务公司、61家企业,收集整理32家企业约8400个岗位招聘信息,在去年原有基础上,今年又与福建福州、浙江义乌等地人社部门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全州共签订32份劳务协议,为做好有序输出和稳岗转岗等工作奠定基础。

8.针对“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效果不理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摸清培训底数、实施精准培训。持续开展技能扶贫“清零行动”,在“三摸清”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挂包帮、转走访”等工作,整合县级挂钩部门、村组干部、扶贫工作队员、扶贫信息员等工作力量,进村入户开展调查、摸清底数情况。二是突出培训重点、分类组织培训。制定2020年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整合培训资源,积极宣传、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培训覆盖面。截至5月17日,全州完成各类培训4.78万人次,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1.79万人次。三是抓实培训实效、确保实现就业。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岗位需求,加强对贫困劳动力的职业指导,广泛动员贫困劳动力积极参与并自主选择适合的就业创业各类培训,提高参训人员的就业率。四是加强培训监管、提升培训质量。严格组织培训学校招标工作,按照科学择优原则选择最优的培训机构,培训中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培训高效开展。

9.针对“‘挂包帮’工作缺乏统筹”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与州县乡村扶贫部门联系沟通,准确掌握云龙县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内容、近期“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具体要求等,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掌握,为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打牢基础。二是出台州级人社系统2020年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计划,州级人社系统共95人于3月27日开始分两批深入云龙县山西村开展“转走访”, 走访了11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3月30日在山西村委会召开定点挂钩扶贫工作推进会,与云龙县及功果桥镇领导、山西村干部、扶贫工作队员等同志深入交谈,为挂钩村想办法、出思路、扶真贫。三是调整优化定点扶贫工作组,充实配强工作组成员,加强调度,督促驻村扶贫工作队严格执行《云南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实时掌握驻村工作开展情况。

(二)关于“落实上级工作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10.针对“人社系统劳动力转移就业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州稳就业指挥部,建立稳就业风险防控机制,派出5个督战分队,深入县市抽查乡镇村组和易地搬迁安置点,加强统筹研判,强化督促督导,全力抓好落实。二是重点实施“帮助返岗推动就业一批、扩大输出推动就业一批、援企稳岗推动就业一批、能人帮带推动就业一批、扶贫车间推动就业一批、公益岗位推动就业一批、支持创业推动就业一批、技能培训推动就业一批”工作措施,全力确保2020年全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不减、目标完成。截至5月17日,大理州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0.02万人,其中省外22.24万人、省内107.79万人,比2019年全年转移总量108.82万人增加了21.2万人,超额并提前完成2020年计划目标任务,全州转移就业率达75.44%,继续走在全省前列,高于全省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

11.针对“建立扶贫车间工作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县市抓好就业扶贫车间相关政策的落实和加大就业扶贫车间的开发认定力度,确保疫情期间工作不断档。二是积极开发认定扶贫车间,督促县市依托本地产业,大力宣传普惠政策,不断扩大政策知晓度,发挥吸纳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作用。截至5月17日,全州共认定227个扶贫车间,较去年建成154个就业扶贫车间增加73个,增长率达47%,吸纳农村劳动力21493人,帮助3823名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就近就业。

12.针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核实工作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依托村组干部、驻村干部、社保协办员、扶贫工作信息员等队伍,对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再次开展全面摸底核对,同时录入数据。二是成立4个督导组划片包县进村入户,以县、乡、村农村劳动力转移台账、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台账建立与更新、“全省农村劳动力实名信息库”录入情况为重点开展督导检查,帮助指导基层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成效。截至5月17日,全州辖区内登记农村劳动力录入更新173.79万人,录入更新率为99.26%;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录入更新25.58万人,录入更新率为99.39%。

三、落实监督和监管责任方面

(一)关于“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3.针对“扶贫车间认定工作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各县市对已认定的扶贫车间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完善台账资料,按照规范的流程完善补充手续。实地走访查看扶贫车间,加强检查指导,确保扶贫车间稳定运行。二是严格要求各县市对新申请认定的扶贫车间,认真执行认定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同时,加大检查力度,适时开展督查和业务指导,确保扶贫车间相关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14.针对“县级沪滇协作资金滞留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完成2020年沪滇劳务协作资金分配方案制定工作。二是推进“大理就业通”信息平台建设、开展沪滇劳务协作培训班,加快推进2019年州本级沪滇协作资金支出。

(二)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5.针对“对全州人社系统行业扶贫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安排部署全州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人员信息核查工作,依法依规追回应追缴金额。二是于5月初安排部署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同级巡察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内控专项检查暨创业担保贷款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社会保险基金2020年1至4月收支结余情况、贯彻执行相关内控制度情况等。三是于4月下旬安排职业技能培训业2019年财务统计年报工作,于5月中旬部署大理州职业培训机构全面排查和不定期检查工作,进一步摸清、掌握全州职业培训机构现状及办学的总体情况。四是针对各县市就业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于4月中旬分县市下发督办通知,要求县市认真抓好《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有效甄别享受补贴政策人员和单位的真实性,加强监管,在做到应补尽补的同时确保资金安全。

四、落实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6.针对“对省扶贫办督察组、省脱贫攻坚调研组、省政府综合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下发《关于扎实开展省督查督导组在大理州检查指导反馈问题回头看的通知》,再次梳理问题清单,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要求被通报问题的县市,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梳理阶段整改成效和当前工作成效,认真查找整改工作存在的不足,明确下步工作方向。省督查督导反馈的问题中,立行立改问题已经基本完成,长期坚持问题正在有序稳步推进。

17.针对“对州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机构改革后局机关财务职能主管科室变化,结合机关财务管理相关要求,印发《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严肃财经纪律。二是安排部署财经纪律自检自查工作,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从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内控和监管、财经纪律执行、社保基金管理4个方面开展自检自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收支、基金管理。三是研究制定交叉检查工作方案,对局机关和所属各单位2020年执行财经纪律情况开展交叉检查,通过交叉检查相互督促、相互交流学习,促进财务、基金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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