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3-0011 大理日报社出版权威性·影响力·责任感






2020年03月17日

我州落实落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

全州预计减免2.1亿元  惠及参保企业2835户

本报讯(通讯员 何源 罗瀛)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州积极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全州预计将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2.1亿元,惠及参保企业2835户。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联合印发《云南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一是对中小微企业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2至6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二是减半征收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等其他参保企业2至4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三是2020年2月1日以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建设项目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享受减免政策过程中,不需要企业另行提出减免申请,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

我州人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积极为企业减轻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阶段性难关。截至3月13日,全州共退回企业2月已缴纳社会保险费3776.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