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概况
大理市洱海湖区,包括主要入湖河道河口区域、重点湖湾区域、码头及重要景点,共建设实施了5个固定藻水分离站和3个湖湾水体净化工程,包括挖色藻水分离站、桃源藻水分离站、马久邑藻水分离站、双廊藻水分离站、才村藻水分离站、龙凤大沟、罗时江、大理洱海湖湾水体净化工程,以及4个车载式和7个集装箱式移动藻水分离站,分区域对洱海蓝藻进行收集处理。
2、环境影响预测及验证
2.1生态环境
藻水分离站工程占地及施工活动将破坏其用地范围内的农作物和天然植被,改变土地资源的原有使用功能及其地形地貌,增加地表裸露面积并可能引起局部水土流失,从而对区域内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内。
2.2水环境
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基础开挖、作业系统开挖等施工过程,但项目施工工程量较小,施工废水产生量较小,废水中污染物主要为泥沙等悬浮物,经简单的沉淀处理后即可回用于施工或作为施工场地的降尘用水消耗。因此,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在施工场地内即可全部消耗,无施工废水外排。
运营期主要废水为工作人员生活废水及去藻水。工作人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管网,对环境影响较小。藻水来源于洱海,添加少量药剂去藻、净化处理后回排入洱海,对洱海水质影响较小。
2.3大气环境
藻水分离站在施工期间未收到居住在项目下风向居民的投诉,对居民点造成的影响较小。
通过监测单位对项目运行期藻水分离站厂界大气污染物的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在运行期厂界大气污染物排放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2.4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推土机、挖掘机、打桩机、运输车辆等机械设备的运行,建设单位施工选用的均为较先进的机械设备,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周围居民点影响较小。
根据监测单位对项目运行期藻水分离站厂界及最近敏感点的噪声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运行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2.5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较少,统一收集后堆放于附近村庄垃圾收集池进行处置,通过采取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运行期工作人员产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藻泥定期清运,制作成生物肥料,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环保措施
项目在后续运行过程中,应加强对设备的管理;产生的藻泥尽量当天清运,若不能当天清运,应建藻泥暂存间,对不能及时清运的藻泥进行暂存,并安装除臭系统;加强厂界绿化,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处理。
4、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在污染控制、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等方面均采取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认真执行了“三同时”。因此,项目在后续运营过程中,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保证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对周围的环境影响不大。
5、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大理洱海保护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赵晨阳
联系方式:18987071378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7、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环评报告书纸质版内容可联系建设单位进行查阅。
大理洱海保护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