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杨艳玲
南涧县乐秋乡乐秋村村民饶某某因擅自开采林地被南涧县乐秋乡生态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执法人员立案调查,在接到一个“红牌”——林业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后,饶某某还接到了一个“绿牌”——林地破坏区域植被恢复指导方案。在缴纳了4440元罚款之后,饶某某被明确告知,8月10日前,南涧县林业局专业技术人员将对林地破坏区域植被恢复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并验收。
南涧县在开展森林资源管理“三个全覆盖”试点工作第三阶段“执法全覆盖”工作中,秉持生态“红线”意识,对各种侵林违法犯罪行为亮“红牌”,体现森林法的权威性;在植被恢复中亮“绿牌”,体现植被恢复的科学性。一个红牌,一个绿牌,让南涧县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走上了和谐发展的新路子。
今年5月,南涧县乐秋乡生态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全覆盖”工作中,根据移交的疑似违法图斑线索,到现场调查后发现,乐秋乡乐秋村村民饶某某在未经审批、无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在阿克地大坟山擅自开采林地1480平方米,随后,执法人员进行立案调查。通过现场勘验检查、询问笔录等证据收集,认定饶某某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的规定,已构成违法,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饶某某进行行政处罚、教育,并要求限期恢复植被。
“在限期恢复植被的指导方案中,我们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明确责任、强制恢复,统一规划、严格标准的‘四个原则’,对恢复植被进行全程跟踪指导,目的就是让被破坏的林地能迅速恢复到原有的样子。”南涧县乐秋乡生态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工程师杨志强说。
饶某某的案件是南涧县“执法全覆盖”工作的一个缩影。今年2月以来,南涧县扎实有序推进森林资源管理“监测、核查、执法”全覆盖工作,制定了《南涧县森林资源管理“三个全覆盖”实施方案》。3月25日,南涧县监测判读工作完成,全县共区划变化图斑1475个。5月底,核查工作全面完成,全县疑似违法图斑合计237个,同时进入集中查办案件阶段。目前,共立刑事案件19起,破案12起,刑拘5人,逮捕3人,取保候审4人,起诉8人;查办行政案件146起,处理当事人146人,收缴罚款69.57万元,收回林地面积211.82亩;对收回林地制定植被恢复方案,要求当事人限期恢复植被。通过努力,该县森林资源管理水平得到较大促进和提高,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