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白金龙) 7月25日,弥渡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当天,检查组深入新街镇垃圾处理中转站、寅街镇莘野村、华润环保工程(弥渡)有限公司、毗雄河寅街段等地,实地查看乡村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理和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三清洁”情况等。每到一处,检查组都认真听取相关责任人的汇报,详细了解各级在执行《条例》中的资金投入、机构设置、执法队伍建设、宣传报道、日常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奖惩处罚情况,以及《条例》的落实和取得的成绩。随后,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关于贯彻落实《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情况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情况的调查报告。
在实地检查对比和听取情况汇报后,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全县贯彻落实《条例》取得的工作成效,指出了《条例》执行中还存在思想认识和宣传力度不够到位、乡村清洁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乡村垃圾污水处理仍有薄弱环节、资金瓶颈亟须突破、配套制度还需健全完善等一些问题,并从加大《条例》的宣传普及力度、加强执法监管、深入推进乡村垃圾污水处理、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等方面,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清洁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