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降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水平,天津市近日发布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810-2018),并将于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是天津市首次发布实施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地方标准。
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邓小文介绍,经测算,标准实施后,通过冷凝脱水深度治理,每年可减少烟气中随水蒸气一同排放的可凝结颗粒物约1800吨,在一般气象条件下,PM2.5年均浓度可降低约2微克/立方米;通过降低排烟温度,每年可回收冷凝水约800万吨,若全部用于脱硫补水,按工业用水7.9元/吨测算,每年预计可节约费用6320万元。
根据标准规定,天津市现有燃煤发电锅炉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相应排放浓度限值,现有燃煤发电锅炉及65t/h以上燃煤非发电锅炉自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烟气排放温度控制要求;现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燃气轮机组及65t/h以上燃煤非发电锅炉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相应排放浓度限值。
● 武汉将从7月起施行《武汉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此举旨在精准管控PM10污染,不断优化大气环境质量。
据悉,近年来武汉制定实施一系列治污减霾措施,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空气优良率从2013年的43.8%上升至2017年的70.4%,但当地每年城建投资规模超过2000亿元,建设施工和物料运输过程中极易出现扬尘污染,要在2020年力争实现空气优良率达到80%,任务依然艰巨。
● 今年辽宁省拿出补助资金约4.8亿元,用于辽河凌河保护区河道综合治理。
辽河是我国七大江河之一,也是辽宁人的母亲河。大凌河贯穿辽西,东南汇入渤海,是辽宁省西部最大的河流。近年来,辽宁省持续加大对辽河凌河流域的环境治理,保护和恢复流域生态。
辽宁省对“两河”全流域的治理已经形成了“高位推动,属地责任”的重要经验。今年根据实际情况,辽宁省本级预算拿出补助资金及时下达支持“两河”属地市,用于“两河”退耕(林)还河补助、水利及管护设施运行维护、河道治理补助等用途,并要求“两河”属地市相关部门及时落实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将全面排查秦岭区域矿产资源开发情况、自然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严厉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实现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中涉及的8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中涉及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为重点,积极推进问题整改。
● 浙江省政府日前发布《浙江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为今后5年全省生态文明和美丽浙江建设制定了详细方案。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浙江要高标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到2022年,各项生态环境建设指标处于全国前列,生态文明建设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完善,使浙江成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
为实现这一系列目标,行动计划明确了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清废攻坚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7项重点任务,并配套蓝天、碧水、净土、清废4大行动方案。
[何俊倬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