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红梅
近年来,州公安局紧紧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单位这一工作目标,以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为引领,以忠诚教育为引擎,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融于队伍建设、廉政建设、业务建设、机关建设、作风建设之中,精神文明创建和公安业务工作获得双丰收,先后被评为全州“平安家庭”创建先进集体、“六五”普法先进单位、依法治州优秀单位、“三清洁”优秀单位、脱贫攻坚“挂包帮”先进单位、禁毒人民战争先进集体、综治维稳工作优秀单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党建工作优秀单位。
“我们以创建文明单位为契机,从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扎实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教育活动。”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吴学著介绍说,通过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夯实了广大民警、职工的理想信念,增强了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文明风尚深入人心,崇德向善的氛围日益浓厚,先后涌现出一批忠诚履行职责、深受群众拥戴、展现大理公安警务能力和执法水平的行业标兵和爱民模范,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2017年,州公安局拘役所民警张华骊、漾濞县公安局民警杨全忠等10人入选大理“最美警官”。张华骊、杨全忠还分别荣获云南省“最美女警”、大理“十大最美人物”殊荣。州公安局刑侦支队刑事技术大队大队长李秀江被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并出席了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
“结合单位实际,我们一方面尽心竭力确保全州社会大局持续平稳,推进平安大理建设;另一方面,以法治公安建设为载体,多措并举,不断提高文明规范执法、优质高效服务群众水平。”吴学著举例说,在健全落实窗口服务工作规范、开展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强化常态化明察暗访、加强民警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州公安局制定深化公安改革贯彻实施意见,出台了大理公安《服务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十六项措施》《转作风提效能服务发展新十条》《抓干建惠民生新八条》《深化“放管服”改革新22条便民利民举措》等,从群众关注的小事、难事、急事上最大限度优化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
据了解,仅2017年,全州公安机关共办理人口管理业务129万余笔,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办证3.7万余个;办理机动车业务、驾驶证业务133万余笔,56万余人次通过互联网预约了考试,890人报名参加驾驶证自学直考;办理公民出国(境)申请业务5.7万人次,签发外国人签证1597人次。累计为群众节约费用近700多万元,减少往返次数近20余万次。
吴学著说:“2017年11月17日,大理州公安局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这对我们来说,既是肯定又是鞭策,我们将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充分发挥全国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铸就忠诚担当公安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