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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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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河长制促河长治

□ 特约记者 施新弟

今年,洱源县全面推行河长制,通过建章立制、构建横纵管护体系、积极引导全民参与,形成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喜人态势。

洱源坚持“生态立县”,把河长制工作摆在首位,全县44名县处级领导担任27条河流和5个主要湖库县级河长,乡镇、村、组相应配套人员,按照河、湖、库、塘、渠流经村委会所涉及村组设置组级河长,共设置组级河长531人。实行“1131”巡查工作制度,即县级河长一月一巡查,乡镇级河长一周一巡查,村级河长三天一巡查,组级河长一天一巡查。落实“五巡查一建议”工作法,巡查河湖有无垃圾、污染物、漂浮物,巡查入河、入湖排污口是否全面封堵,巡查河湖附近是否有违章建筑,巡查河湖岸边绿化、亮化、美化等公共基础设施是否被破坏,巡查河湖是否存在非法捕鱼、电鱼、破坏水生动植物的行为,提出河湖保护管理的对策建议。

“每天都走好几回,看看是否有垃圾。只要发现垃圾,就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永安江右所镇梅和段村级河长刘继扬将每天巡河的情况记录在本子上,并要求其他相关负责人也行动起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协同配合”的原则,河长真正做到巡河有责、巡河担责、巡河尽责。为使工作责任层层落实,洱源县建立河长制工作部门联动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12项制度,在河流湖泊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704块,接受社会监督。

“落实‘河长制’方能促使‘河长治’,有问题找河长已成为一种共识。”洱源县河长办专职副主任赵鸿程说。洱源县深入落实“河长制”,制定实施考核问责激励、督办等制度,对全县772名河长、9个乡镇、县河长办、河长制成员单位履职情况督查问效。以各监测点水质目标为依据,实行责任倒逼,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督察通报“会诊”,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发现问题140个,提出建议45条。今年以来,开展联合联动执法18次,出动720人次打击偷捕电鱼、破坏水生植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关停整治的餐饮客栈服务业经营户采取常态化巡查。持续开展“禁磷”“禁白”工作,设立21个环保替代品营业网点,洱海流域6乡镇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区域实现全面“禁白”。

“水更清了,山更绿了,群众也更满意了。”赵鸿程介绍,洱源县完成了“多规合一”和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编制,成立了执法中队;完成了生态隔离带建设用地土地流转1.36万亩,建成库塘193个、生态隔离带截污沟104公里,完成生态种植2627亩;推广绿色水稻种植3.5万亩,在邓川建成千亩生态大蒜种植示范基地;新建湿地3771亩,湿地面积累计达到1.69万亩。流域6乡镇13个交界监测点断面水质趋向好转,3条入洱海河流水质有所改善,污染物总量逐步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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