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硕) 2月24日,大理市公安局喜洲派出所及时处置一起酒后故意损毁财物案件,一名违法人员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当日凌晨,喜洲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蝴蝶泉公园附近,自己停放的一辆轿车被人无故砸破了前挡风玻璃。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及时开展相关调查询问工作,快速锁定违法嫌疑人。经查,违法嫌疑人苏某某当日0时邀约朋友前往喜洲镇某KTV唱歌娱乐,苏某某当场喝得酩酊大醉。同伴将他拉出包房准备送回家,但他乘着酒性,不断在现场大吵大闹,执意要独自一人离开。苏某某离开不久便与一女子相遇,他随即上前与女子纠缠,女子见他酒醉,正想驾车驶离。谁知苏某某酒劲上头,从路边拾起一块石头砸向该女子的车,当场导致车辆前挡风玻璃严重受损。
民警根据调查的情况将苏某某查获,经询问,苏某某对自己砸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根据相关规定对苏某某处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