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山东省将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全省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以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不减少。
山东是湿地大省,湿地总面积173.75万公顷,占山东国土面积的11.09%,居全国第7位。山东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山东将从2018年起,把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湿地生态状况等保护成效指标,纳入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制度体系,确定保护成效考核指标,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和终身追责机制。到2020年,山东全省湿地面积不低于2600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70%以上。
● 近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在福建省河长办正式设立检察联络室,进一步完善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将福建河长制工作推上了新台阶。
据了解,福建省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的十项工作职责包括:承担互通信息、监督移送、立案监督、接受和移送职务犯罪线索、提前介入、行政执法履职监督、督促行政处罚执行、监督判决和执行、环境公益诉讼、调研咨询交流等。
据介绍,福建省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将督促各职能部门准确履行保护监管职责,共同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保护河长规范有效履职,不断完善涉河涉水犯罪案件办理和法律监督新模式等。
● 日前,广西正式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办法(试行)》,对环保督察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将督察结果和整改结果纳入干部考核和绩效考评。
新规明确了环保督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环境质量改善和环保目标考核任务推进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落实情况;上级下达的其他任务。
新规要求,地方党委和政府要依法处置督察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问题突出、环境质量下降明显,达不到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任务目标考核要求,地方、部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重大工程进展严重滞后,或者党政干部在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甚至渎职、滥用职权的相关责任人,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据介绍,这一规定有利于促进环境督察体系机制的建立,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环保责任,推进突发环境问题的解决,深入推动广西“大环保”格局的构建。
(何俊倬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