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版:房产 上一版3
 
版面导航

第1版
要闻

第2版
综合新闻·广告

第3版
民主法治
 
标题导航
大理日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10月10日 星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土部住建部:解决不动产登记“中梗阻” 防止小产权房合法化

近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旨在加强部门衔接,解决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通知包含资料移交共享、交易登记业务衔接、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切实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测分析工作等四方面内容。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前已经形成的房屋登记纸质资料要移交至不动产登记机构,确实难以拆分移交的,应复制移交,复制移交的资料应与原件一致,并于年底前全面复制移交到位;为避免重复建设,保证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使用电子数据的一致性,房屋登记的电子数据应完整地拷贝给不动产登记机构,并于9月底前全面完成。

通知称,对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分设的地方,要按照“进一个门、跑一次路”的原则,实现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有效衔接,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一个窗口受理。两部门进驻同一个服务大厅,设置同一个受理窗口,将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所需的法定材料编制形成统一的申请材料目录向社会公布。

部门并行办理。收件后,相关资料分送两部门并行业务办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涉及交易需办理事项,一般交易业务要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较为复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交易的结果通过内部网络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反馈。

方便群众办事。凡是能够通过网上办理的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事项,不得要求当事人到现场办理。

一方面,针对目前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出现的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协商推动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分类妥善处理,及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据新华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申请链接 | | 合作伙伴:方正爱读爱看网
 大理日报社版权所有 | 地址:云南省大理市下关龙溪路20号
国内统一刊号:CN53-0011 邮发代号:63-37 新闻热线:0872-6985888 6985999
   第1版:要闻
   第2版:综合新闻·广告
   第3版:民主法治
   第4版:国内国际新闻
   第5版:社会
   第6版:深读
   第7版:旅游
   第8版:房产
大理州房地产业协会诚信公约
楼市今年“金九”平静 “银十”将趋理性
建投·洱海寰球时代璀璨绽放 礼献大理
国土部住建部:解决不动产登记“中梗阻” 防止小产权房合法化
试点三年多 以房养老保险有戏吗?
谨防个人消费信贷违规潜入楼市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