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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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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新政

● 我国将在2017年年底前对环境污染风险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废塑料、未经分拣废纸、废纺织原料、钒渣等24类固体废物禁止进口,并根据WTO有关透明度义务的要求,在相关委员会项下进行了通报。

今年4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完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大幅减少进口种类和数量;加强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管理,发展循环经济。

据了解,环保部自7月1日起启动了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加强对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行为,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

● 为落实环保督察工作要求,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管,四川于近日开展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勘探、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用地专项检查行动,以加快推进问题整治,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不久前,四川对省级环保督察中发现的4000个环境问题进行梳理后,列出了10个方面突出问题,其中就包括自然保护区内探矿采矿行为整治问题。这些问题要求大部分在今年底整改到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日前出台《关于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自治区空间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确定将在森林、草原、湿地等七大重要生态领域,逐步建立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建立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制度,是实施空间规划的重要保障。《意见》明确,将以“三区三线”为依据,强化生态保护,确定生态补偿重点领域,分别建立森林保护补偿制度、草原保护补偿制度、湿地保护补偿制度、荒漠保护补偿制度、水源地保护补偿制度,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开展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

为确保生态保护补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意见》提出将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其中包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机制,对划定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居住生活的农户以及其他影响生态环境的主体进行有计划、分批次逐步退出,严格禁止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新增开发建设行为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整合中央和自治区生态保护资金,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支持力度;建立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对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或恶化的地区,增加或扣减转移支付资金。

(何俊倬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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