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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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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余万元蓄电池连续被盗  漾濞警方布控“瓮中捉鳖”

本报讯(通讯员 杨欣 段勇) 近日,漾濞县公安局打掉一个盗窃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破获系列盗窃移动基站蓄电池案件,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今年5月中旬以来,漾濞县顺濞镇及龙潭乡高速公路沿线连续发生三起盗窃移动基站蓄电池案件,三个移动基站蓄电池被盗24只,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6000元。案件发生后,漾濞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对案件展开侦破。办案民警分析和研究作案规律后,认为6月7日犯罪嫌疑人还有继续作案的可能。当天,漾濞县公安局刑侦、巡特警、派出所等多部门联动在320国道顺濞路段进行布控,23时许,三名犯罪嫌疑人驾车沿路寻找作案目标企图再次实施盗窃,民警果断出击将三人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巍山县人)、聂某某(楚雄姚安人)、吕某某(楚雄市人)对到漾濞实施盗窃基站蓄电池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交代出今年4月以来三人流窜于楚雄的姚安、南华和大理的漾濞、巍山、南涧、祥云、宾川、弥渡等地,盗窃移动基站蓄电池案件40余起,造成损失价值人民币70余万元。

鉴于案情重大,该团伙作案地域跨度较大、作案较多等实际,州局刑侦支队积极指导协调对案件侦办,巍山、南涧两地刑侦部门及时介入,与漾濞公安联合开展案件侦查。经三地公安机关紧密协作,于6月8日下午将涉嫌掩饰掩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叶某某(浙江瑞安人)从楚雄抓获归案,当场追回被盗蓄电池23只。

现犯罪嫌疑人吴某某、聂某某、吕某某、叶某某已被漾濞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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