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高锋) 近年来,大理市检察院全力推进制作、使用电子卷宗工作,充分利用电子卷宗提高办案效率,加强办案监督管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自2015年10月电子卷宗系统上线以来,已扫描录入案卷793件1423册。
电子卷宗的使用,一方面,让律师摆脱了只能拍照或者复印纸质证据、费时费力的局面。在律师签订保密承诺书的前提下,由案管部门将律师所需案件的电子卷宗刻录成光盘,律师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自己的电脑进行阅卷,有效节省了阅卷时间,进一步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另一方面,方便检察官办案,有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案件承办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查阅、复制、摘录电子卷宗内容,减轻录入证据的负担,将更多的精力集中到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审查、研究和探讨上。同时,电子卷宗平台的运用,实现了多人对同一卷宗同时阅卷,有效解决了分管领导、案件承办人和律师不能同时阅卷的问题,优化司法资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