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大白) 大理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地方权力机关重要职能作用,出实招贯彻落实省、州党委政府和市委开启抢救模式全面加强洱海保护治理的决策部署,有力推进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实施。
依法作出重大决议。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了《大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启抢救模式全面加强洱海保护治理工作的决议》,明确提出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断然措施、开启抢救模式,在全市迅速开展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完善落实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责任制,扎实有效开展“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活动。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注重发挥全体市人大代表的重要作用,以统一编组的方式,将255名市九届人大代表编成28个代表小组,分片划定责任区域,通过小组集中开展活动等方式开展代表工作视察或专题调研,监督检查洱海保护治理各项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并按法定形式送交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切实强化专项监督。根据市委的统筹安排,依法行使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职权,由市人大机关各专工委室分片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要求每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不少于一次,就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环湖镇(办事处)党委、政府反馈。
务实抓好挂钩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挂钩联系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和“三清洁”活动各项工作。制定了挂钩联系工作方案和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挂钩村的洱海保护网格化管理和“三清洁”活动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反馈和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