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高泽坤) 4月19日11时许,四川广安邻水籍的熊某某等人到剑川县公安局弥沙派出所报警称:老板拒绝给他们支付工钱,请求派出所处理。
接警后,弥沙派出所值班民警及时了解情况。经询问得知,熊某某等人是来弥沙乡文新村做铁塔线路工程的,由于来到弥沙后适应不了这边的气候,有高原反应。于是跟老板林某某提出不再为其做工,但林某某却拒绝支付工钱。民警立即联系了当事人林某某,经电话沟通后,其表示要来派出所和熊某某等人共同协商此事。
最终,在民警的一番耐心劝导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林某某同意支付熊某某等人应得的工钱并报销他们一半的车费。该纠纷的成功调处,为辖区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及时有效地将治安隐患化解在了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