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字松芳) 近日,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云龙县人民政府表彰奖励了3名在火灾中不顾个人安危,临危不惧,在大火中勇救受困群众的英雄,授予他们“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并向他们颁发了奖励证书和奖励金。
2月11日凌晨5时许,漕涧镇漕涧村东巷二组一村民家里发生火灾,该村村民张汝安、李虎、李云三人发现火灾后,冒着大火,冲入失火者家里,合力将已经被大火烧伤昏迷的村民何某某及时抢救出来,将何某某送到安全的地方后,三人及时报警,并与闻讯赶来的干部群众一同扑灭了大火。
为进一步倡导见义勇为崇高精神,弘扬社会正气,不断激发干部群众见义勇为的勇气和积极性,云龙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张汝安、李虎、李云予以表彰奖励,并号召全县人民以他们为榜样,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作斗争,坚决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