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何洛) 今年,我州州本级预算安排500万元、整合资金1000万元;12县市安排及整合4943万元民族团结示范项目资金,助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
我州高度重视民族事业发展,坚持把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在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上,每年预算安排民族事务经费不低于900万元;州财政预算投入示范创建经费每年不低于3000万元,县市财政按照1:1比例列入财政预算。州本级2013年至2015年累计整合下达民族团结示范建设资金分别为2332万元、4107万元和36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