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 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全国人民为此感到分外振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立法机关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覆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关键问题。
但笔者觉得,当前与立法相比,如何进一步做好执法工作,是极其需要认真研究的一个问题。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法制建设的焦点问题应从“加强立法”转向“严格执法”。
作为社会生活中的一分子,认识法律、熟悉法律、掌握法律很重要,因为这是我们工作、生活中必备的基础。同时也是每一位执法者必备的业务素质。笔者认为,在坚持“依法治国”中,执法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应该自觉树立以下几个方面的理念:
公正执法。执法人员首先要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在执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要坚持公正的原则,体现公正的精神,对不同区域、不同所有制的当事人,应当平等对待,不能歧视。执法中一定要体现公平、正义,不受当事人职务、关系的干扰。面对情节相近、危害相当的违法行为,在处罚时要做到一视同仁。
严格执法。所谓严格执法,就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执法必须严格,要忠实于法律,正确理解法律精神,准确适用法律条文,不折不扣,一丝不苟地执行法律,坚决纠正执法中脱离法律原则,违背法律精神的偏激偏私、“变通”执法、“灵活”执法、规避法律等行为。
严肃执法。要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依法行使国家权力,不得滥用权力,坚持有罪必罚。一个执法者都应当具有:一身正气,冲破“人情关”;两袖清风,冲破“金钱关”;无私无畏,冲破“权势关”的职业道德。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坚定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执法”是一个关系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密切贴近社会生活实际的复杂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每个执法者都需要具备良好的素质,特别是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缺一都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