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民主与法制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A1版
要闻

第A2版
综合新闻

第A3版
民主与法制
 
标题导航
大理日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4年8月12日 星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鹤庆县法院依法审理非法砍伐出售红豆杉制品案

□ 通讯员 寸红亮 刘顺仙

近日,鹤庆县法院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龙、杨某华二人非法砍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制品一案作为本年度的“阳光司法工程”典型案件之一,进行了公开审理。

经审理查明,2013年10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杨某龙、杨某华到鹤庆县马耳山国有林山场内砍伐了国家Ⅰ级重点保护植物云南红豆杉一株,并将伐倒的红豆杉树锯成四块砧板背回杨某华家藏匿。2014年1月5日二人将四块红豆杉砧板以360元的价格出售给洱源县的绞某某(另案处理),杨某华分得100元钱,杨某龙分得260元。

2013年7、8月份的一天,杨某龙在山上捡到六块红豆杉砧板,运回并藏匿在松桂镇吉福村其兄杨某某家。2014年1月5日以600元的价格出售给绞某某(另案处理)。经鉴定,10块菜板木材材种均为红豆杉,材积合计0.0689立方米,其中杨某龙、杨某华非法采伐的四块砧板材积合计0.0347立方米,杨某龙在山上捡到的六块砧板材积合计0.0342立方米。

庭审结束后,鹤庆法院及时对此案作出了宣判。同时,为使旁听干部和群众全面了解案情和相关知识,鹤庆法院制作了案情简介、释法解答和相关知识材料分发给旁听人员。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申请链接 | | 合作伙伴:方正爱读爱看网
 大理日报社版权所有 | 地址:云南省大理市下关龙溪路20号
国内统一刊号:CN53-0011 邮发代号:63-37 新闻热线:0872-6985888 6985999
   第A1版:要闻
   第A2版:综合新闻
   第A3版:民主与法制
   第A4版:国内国际新闻•广告
   第B1版:社会新闻
   第B2版:新闻视界
   第B3版:卫生健康周刊
   第B4版:文娱体育
弥渡县加大平安法治建设宣传力度
宾川县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帮教工作
大理巡特警开展反恐综合技能专项训练
宾川县公安局着力维护葡萄销售市场安全
弥渡县查获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
图片报道
鹤庆县法院依法审理非法砍伐出售红豆杉制品案
大理市公安局提升信息化深度应用
州公安局会风文风整治取得成效
南涧县扎实开展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
洱源县司法行政工作亮点纷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