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韩海娥
鹤庆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县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落实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办理程序,完善责任机制,落实承办责任,强化工作督查,务求工作取得实效。在2013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中,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在政协鹤庆县八届一次全会期间,政协委员围绕该县的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政府工作提出了189件提案,其中:工交城建类70件,占提案总数的37%;财经商贸类15件,占提案总数的8%;农林水类38件,占提案总数的20%;科教文卫类32件,占提案总数的17%;综合类34件,占提案总数的18%。鹤庆县政府办公室对委员提案进行了分类登记,并于2013年4月7日召开了政协鹤庆县八届一次全会提案交办会,将这些提案分别交由该县财政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等36个县政府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目前,这189件委员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并书面回复有关委员,其中满意137件,基本满意46件,满意率为97%。
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政协委员提案交办落实工作。为确保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鹤庆县人民政府于2013年4月7日召开了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对提案办理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要求承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严格按照程序办理,认真对待每一件提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案办理工作,不得随意传送、互相推诿,保证办复质量。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做到主动与委员联系,切实提高面商率,虚心听取委员的意见建议;对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的提案,坚持做到不草率答复;对情况不明的提案,组织力量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在摸清情况的前提下,实事求是地办理并及时答复委员。同时,该县法制局定期不定期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办好每一件提案。一是在委员提案办理过程中,着重加强四个方面的联系,即:县政府与县政协的联系、承办单位与委员的联系、联办部门之间的联系以及县政府办与各承办单位的联系。二是各承办单位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加强与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认真听取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使承办单位与委员之间达到相互理解、沟通思想、宣传政策、取得共识的目的,提高了面商率和满意率。该县水务局、交通局等单位相继召开了提案答复面商会,集中向委员答复办理工作情况,解答委员的疑问,听取委员的意见,特别是对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耐心细致的说明情况,得到了委员们充分理解。
强化督查,形成务实高效的办理机制。一是进一步强化办理工作,明确该县法制局为政协提案的法定办理机构,细化了分发、承接、走访、办复、检查督办制度,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落实领导、落实专办,明确责任人。二是各承办单位实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和具体承办人员“四级负责制”。严把承办关,做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措施、办理时限、责任追究”五落实。三是强化督办,着力提高办理质量。始终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督促检查,对督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答复,坚决退回重办,确保了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