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纳惠敏 马显然
近年来,巍山县人民法院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改进司法作风,以保障民生为切入点,将“阳光司法工程”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采取阳光司法送法下乡,巡回审理的方式,深入辖区村社巡回审理案件,方便群众诉讼。根据案情送法下乡,巡回审理案件,尽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方便。
最近就有这样一起案子,法官走进山区农家小院,把法庭设在了当事人家门口。11月21日,巍山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马鞍山乡三鹤村委会下新村开庭,审理原告王某某诉被告阿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由于被告阿某某交通事故受伤未愈,不能出行,法院就通过“阳光司法”的方式设立巡回法庭,在被告家开庭。在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后,法庭试图做和好调解工作,但原告王某某离婚态度坚决,被告阿某某看到和好无望后,终于点头同意和原告王某某离婚,但双方为争夺小孩的抚养权僵持不下,经法庭耐心细致地讲解小孩抚养的有关法律规定,同时参与旁听的乡司法所长,分管政法工作领导,原被告两个村委会调解干部也分别加入到调解队伍中,通过近一个小时的努力,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长女由原告王某某自行抚养,次女由被告阿某某自行抚养,夫妻财产至庭审前谁管理使用的归谁所有。最终,案件圆满结束。通过送法下乡,开展阳光司法,让法律走进社会,贴近民生,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法律,感受法律的温暖与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