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在中国是对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的总称。是指按特定生产方式生产,并经国家有关的专门机构认定,准许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无公害、安全、优质、营养型的食品。类似的食品在其他国家被称为有机食品,生态食品,自然食品。1990年5月 ,中国农业部正式规定了绿色食品的名称 、标准及标志。标准规定:①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态环境标准。②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③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④产品的标签必须符合中国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中的有关规定。绿色食品的标志为绿色正圆形图案,上方为太阳,下方为叶片与蓓蕾,标志的寓意为保护。
在许多国家,绿色食品又有着许多相似的名称和叫法,诸如“生态食品”、“自然食品”、“蓝色天使食品”、“健康食品”、“有机农业食品”等。由于在国际上,对于保护环境和与之相关的事业已经习惯冠以“绿色”的字样,所以,为了突出这类食品产自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严格的加工程序,在中国,统一被称作“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是指在无污染的条件下种植、养殖,施有机肥料,不用高毒性、高残留农药,在标准环境、生产技术、卫生标准下加工生产,经权威机构认定并使用专门标识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的统称。
绿色食品所具备的条件
1.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2.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3.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标准;
4.产品的包装、贮运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
绿色食品产品标准
绿色食品标准是由农业部发布的推荐性农业行业标准(NY/T),是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必须遵照执行的标准。
绿色食品标准分为两个技术等级,即AA级绿色食品标准和A级绿色食品标准。
绿色食品标准以“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理念为核心,由四个部分构成。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标准,即《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T 391)。
1.绿色食品的产生。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在工业现代化的基础上,先后实现了农业现代化。这一方面大大地丰富了这些国家的食品供应,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就是随着农用化学物质源源不断地、大量地向农田中输入,造成有害化学物质通过土壤和水体在生物体内富集,并且通过食物链进入到农作物和畜禽体内,导致食物污染,最终损害人体健康。可见,过度依赖化学肥料和农药的农业(也叫做“石油农业”),会对环境、资源以及人体健康构成危害,并且这种危害具有隐蔽性、累积性和长期性的特点。
20世纪70年代初,由美国扩展到欧洲和日本的旨在限制化学物质过量投入以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食品安全性的“有机农业”思潮影响了许多国家。一些国家开始采取经济措施和法律手段,鼓励、支持本国无污染食品的开发和生产。自1992年联合国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环境与发展大会后,许多国家从农业着手,积极探索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模式,以减缓石油农业给环境和资源造成的严重压力。欧洲、美国、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纷纷加快了生态农业的研究。在这种国际背景下,我国决定开发无污染、安全、优质的营养食品,并且将它们定名为“绿色食品”。
2.绿色食品的分级标准。在绿色食品申报审批过程中区分A级和AA级绿色审批。
AA级绿色审批系指在生态环境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有害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查符合特定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 AA级绿色审批标志的产品。
AA级绿色食品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有害化学合成物质。
A级绿色食品系指在生态环境质量符合规定的产地,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查符合特定标志,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A级绿色食品在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
绿色食品产品的包装、装潢、商品的标签绿色食品的包装、装潢应符合《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的要求,得到绿色标志所有权的单位,应将绿色食品标志用于产品的内外包装。《手册》对绿色食品标志的标准图形、标准字体、图形与字体的规范组织、标准色、广告用语及用于食品系列化包装的标准图形、编号规范作了严格规定。
(摘自“中国科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