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谭德柱) 弥渡县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条例》,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使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559人全部纳入财政供养,实现老有所养。
该县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财政状况,采取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相结合的办法,制定五保供养标准。规定分散供养的五保户月人均补助水平100元,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每月供给282元,并适当给予临时补助,始终保持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低保标准;打破“一乡一院”的原始布局,探索建立新的“管建模式”,按乡镇区域布局规划,整合资源,集中建办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提高敬老院规模和服务水平。同时,该县下拨资助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参加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资金,使1559名五保户参加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妥善解决了五保户就医困难问题,确保了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目前,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有1559人,其中,已集中供养182人,分散供养1377人。并已建成新街、弥城、苴力、德苴和密祉5所敬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