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发[1996]14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认行政执法主体和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法律效力的通知》(云政办发[1999]163号)精神,经州人民政府法制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确认,大理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已经省政府法制办公告,大理公路路政管理支队下属各大队具备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享有行政处罚权及其他行政执法权,现予以公告:
一、下关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法定代表人:敖克庆
地 址:大理市宾川路290号
电 话:2310541
邮政编码:671000
二、大理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法定代表人:杨波
地 址:大理古城西门外
电 话:2675567
邮政编码:671000
三、洱源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法定代表人:徐晖
地 址:洱源县茈碧湖镇兴源路95号
电 话:5123395
邮政编码:671200
四、剑川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法定代表人:段胜
地 址:剑川县金华镇向前村
电 话:4521395
邮政编码:671300
五、鹤庆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法定代表人:赵永锋
地 址: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10号
电 话:4122186
邮政编码:671500
六、宾川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法定代表人:章明志
地 址:宾川县金牛镇南苑路210号
电 话:7142145
邮政编码:671600
七、祥云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法定代表人:王军
地 址:祥云县祥城镇梨园村287号
电 话:3315513
邮政编码:672100
八、弥渡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法定代表人:杨国庆
执法区域: 大理州
地 址:弥渡县弥城镇建设西路15号
电 话:8162306
邮政编码:675600
九、南涧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法定代表人:杨宏礼
地 址:南涧县南涧镇振兴南路130号
电 话:8521417
邮政编码:675700
十、巍山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法定代表人:陈曙辉
地 址:巍山县南诏镇巍城西路222号
电 话:6122115
邮政编码:672400
十一、漾濞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法定代表人:张苍勇
地 址:漾濞县上街镇为民路34号
电 话:7522599
邮政编码:672500
十二、永平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法定代表人:倪德安
地 址:永平县博南镇博南东路3号
电 话:6520614
邮政编码:672600
十三、云龙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法定代表人:杨建宏
地 址:云龙县诺邓镇沿江路31号
电 话:5520071
邮政编码:672700
大理公路路政管理支队下属各大队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云南省高等级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保护路产。
三、拟定有关路政管理的办法、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
四、承担高等级公路、国道、省道、县道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指导、协调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六、负责高等级公路、国道、省道、县道公路通阻信息报送工作;指导、协调农村公路通阻信息报送工作。
七、参与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
八、组织实施监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公路的超限运输管理工作。
九、负责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
十、组织实施公路路政巡查、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和在建公路、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的保通工作。
十一、配合有关部门办理二级汽车专用以上公路(含二级汽车专用公路)的下列路政管理许可事宜:
(一)因施工和自然灾害原因等需全部或部分封闭公路的;
(二)特殊情况下需要开设永久性平交道口的;
(三)在公路路产和建筑控制区内设置标语、广告等非交通标志、标牌的;
(四)特殊情况下临时利用、占用或者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的;
(五)因抢险、防汛需在大中型桥梁和渡口周围200米范围内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
十二、负责车辆通行费监督检查和打击偷逃通行费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未经县级以上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并向社会公告的行政机关和组织,不得实施行政处罚。对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并可向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局投诉,电话:2316848。
二OO九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