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磊 通讯员 杨士斌)苏莲奇和丈夫杨锡羡当年参加“集团结婚”后,写了一篇文章《写在参加集团结婚后》,发表在《新喜洲》刊物上。《新喜洲》是1936年喜洲人在上海创办的一本综合性杂志。
在大理市政协编印的《重读<新喜洲>》里,我们再次看到了那场令人瞩目的集体婚礼。
苏莲奇和丈夫杨锡羡在文章中写道:“我俩是此次喜洲第一届集团结婚十二对当中的一对,讲到学识,是丝毫没有的,讲到经济,更完全不能独立。但自小看见地方上的婚姻形式,极尽奢华铺张,就是毫无力量的,也都在拼命挣扎着。好虚荣爱面子的恶习,深深地牢种在每个民众的心苗。所以只要一经结婚,那么婚嫁当中及过后,就会演出拉债欠债变卖田产的种种痛苦现象伤心惨状来,这是何苦呢。”“我们所渴望的提倡俭约破除奢靡的集团结婚竟于(编者注:1936年)五月二十六日,在喜洲产生了。……希望喜洲的青年男女,甚至于有钱阶级的人们,自动的快来参加吧!我们要将那时间上无谓的牺牲,从事于学业建设;经济上无谓的虚耗,从事于储蓄救国;精神上无谓的疲苦,从事于职业生产。”
《新喜洲》刊发的《大理县史城镇(即喜洲)第一届集团结婚实现了》一文,祥细记录了苏莲奇他们参加的那次集体婚礼。文章说,当时的地方人士,为“谋打破浮华,力求俭约,以改革奢侈之恶习,减少无谓之应酬起见”竭力提倡“集团结婚”。为筹办“集团结婚”,当时还成立了筹备委员会,委员会分“总务、指导、登记、调查、宣传等五股”。
经过调查登记,当时,喜洲青年要结婚的有十五、六对。经委员会审查,排除不合格者及女方有异议者后,最后确定了12对新人参加“集团结婚”。
“集团结婚典礼”选在喜洲的财神殿举行,礼堂由五色纸花、彩布装饰,厢楼前挂有标语式的蓝底白字横幅,大门外扎有一座松柏牌坊。为饱眼福,前来参观的人“络绎不绝,大小道途为之梗塞。会场内外,楼上楼下,几无隙地。”会场还设有乐队和男女生唱歌席。典礼上,当时的大理县县长当证婚人,并致辞。12对新人还获赠银质珐琅奖章、纪念章各一枚。
文中说,当时在全国各大城市也有举行“集团结婚”的,但在农村举行“集团结婚”,“那就更没有听见了”。此前,昆明也举行过一次“集团结婚”,但只有8对新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