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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

永平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03/09 08:33

本报讯(通讯员 毕李艳) 近年来,永平县不断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把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横向协同协作与纵向压力传导结合起来,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各项工作责任落实,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永平县委及时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适用范围、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内容和责任人,确定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考核制度以及检查考核的内容、方式、评价标准、结果运用,明确监督方式、给予责任追究的条件和情形等,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统一联动、合理运行。

同时,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和考评标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扎实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年度考核等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有抓手、出成效。2022年,全县23名党委(党组、党工委)书记向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述责述廉并接受民主评议,200余名干部接受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县委常委带队对7个乡镇65个部门开展考核,县委主要领导对3个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诫勉谈话。

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永平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建立“室组地”“组组”“室地”联动机制,制定联动监督执纪执法实施办法、加强和改进专项监督检查质效工作机制,组建“捆绑式”“抱团式”监督单元,有效整合监督办案力量,实现资源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探索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建好用好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把监督“端口”接到群众“指尖上”,打通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注重监督和支持、严管和厚爱、纪法和情理的贯通融合,把握好“四种形态”和“三个区分开来”精度,2022年,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对179人次“咬耳扯袖”,查处不担当、慢作为干部25名,为3个党组织、14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对50名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用组织的温暖持续为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保温增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