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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植为民初心 托起民生福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州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综述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12/12 09:26

十年来,全州养老服务不断取得新突破。

十年来,全州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逐步完善。

□ 通讯员 王海峰

十年来,我州民政系统认真贯彻省、州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砥砺奋进,与民同心,不断提高为民履责、为民服务水平,努力开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兜牢民生底线

筑牢幸福之基

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网织密织牢。出台《大理州社会救助实施细则》《大理州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任务分工方案》等多项政策,建成涵盖最低生活保障等“8+1”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十年来,全州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245元每人每月提高至700元每人每月,农村低保从1680元每人每年提高至5343元每人每年,分别增长185.71%和218.04%;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从200元提高至400元、农村低保从108元提高至263元,分别增长100%和143.52%;特困供养标准从150元每人每月提高至910元每人每月,增长506.67%,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达到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全州共发放低保等各类救助资金69.2亿元,年均有26.8万困难群众获得经常性生活救助、6.37万人次获得临时性生活救助。

建立完善残疾人福利政策。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十年来,全州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8.63万人次,累计发放资金2.17亿元。

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逐渐完善。出台《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与大理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孤儿保障制度。十年来,共发放孤儿等特困儿童补助金1.02亿元,补助8872人次。积极开展孤儿助学工程,发放助学补助资金271.2万元,补助285人次。强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落实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救助未成年人67人次。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提质增效。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十年来,全州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88万人次,落户安置45人。

用心用情解难题

托起老人晚年幸福

养老服务政策不断完善。制定《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和监管机制,细化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优惠政策,营造了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养老市场环境。

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持续强化。十年来,全州共投入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资金7.53亿元。建成养老服务机构364个(养老机构85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79个),养老服务床位11669张,老年活动场所1475个。运营机构改造提升实现全覆盖,养老机构法人登记完成率实现100%,明厨亮灶达标率达100%。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6621人,老年人能力评估师180人,培训县、乡基层养老业务人员344人。

养老服务改革创新取得新突破。全州有13家公建民营、7家民办养老机构,社会力量建设、运营床位占运营机构总床位的40%。21家养老机构实行了医养结合,医养结合型机构占比达38%,大理市南山养老院医养结合工作被列入全国医养结合典型经验名单。全州新增护理型床位3861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7%。探索设立了3家“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复合型托老设施。引进了3家养老企业,培育了8家本土养老企业。23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品牌化、连锁化、市场化运营,为周边老人提供助医、助餐、助洁等居家和上门服务。建成了18个老年幸福食堂,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优惠餐食。创新探索建设6个社区“微型养老院”,打通了养老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扎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做好群众“大管家”

夯实社区治理阵地。全面完成全州1157个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着力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共建、共治、共享城乡基层治理格局。积极推进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和第二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提升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开展“社区万能章”专项治理行动,减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担。加大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及试点项目建设力度,全州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福堂、崇沧2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逐步完善,实现综合服务设施“从无到有”。

规范管理社会组织。出台了《大理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大理州社会组织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通知》,健全制度框架,加强执法监督,全州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全州共有社会组织2086家(其中,社会团体126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816家、基金会1家),累计完成526家社会组织换届、450家社会组织章程修订工作。

助力多元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全州慈善组织共募集慈善捐赠资金2461万元,在保障改善民生与助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州民政部门登记注册19家志愿服务组织,实名注册64.89万名志愿者,注册志愿服务团体3606个,发布项目24064个,志愿服务总时长约923.28万小时。全州社工专业人才达到4185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22家,实现12个县市全覆盖。建成乡、镇(街道)社工站112个,率先在全省实现乡、镇(街道)全部挂牌,400余名社工在一线以困难群众和特殊人群为重点,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保护、社区治理等方面发挥作用。积极探索“五社联动”机制,确定了5个大理州2022年党建引领“五社联动”试点社区,“五社”正逐步形成社区治理“联动”合力。

强化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全州451个福彩销售网点分布于各县、市及主要乡镇(街道办)。十年来,全州福利彩票累计销量54.26亿元,共筹集福彩公益金15.96亿元、发行费7.1亿元,返奖奖金31.17亿元,销量排名位于全省前列。

优化民政管理服务质效

提升群众幸福感

加强婚姻管理服务。深化婚姻登记“放管服”改革,提升婚姻登记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十年来,共办理国内婚姻登记33.4万对。2021年6月1日起,全州婚姻登记机构正式开展实施跨区域办理。深入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专项行动,倡导文明家风。

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十年来,全州投入5.4亿元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全州共建成12个殡仪馆、4个经营性公墓和108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殡葬基础设施服务网络,确保人民群众“逝有所安”。全州火化区火化率达91%,节地生态安葬率达77%,采用节地生态安葬97792例,节约土地1466.82亩,治理青山白化449.7亩。12县市制定出台了惠民殡葬和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全州累计补助1322.22万元,惠及10518人。

规范收养登记。坚持“以人为本、儿童至上、区别对待、依法办理”的原则,强化服务意识、亲民意识,坚持依法收养,切实保障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十年来,共办理国内收养登记954件,涉外收养3件。

稳妥审慎开展区划地名工作。强化地名传承保护,2019年,撤销大理市下关镇,设立下关、太和、满江街道,完成9条行政区域管辖界线(管辖线)和12个三交点及两交点的走向核实勘定工作,强化地名传承保护。

智慧民政提升民生温度。投入394.8万元加快推进智慧民政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建成民政大屏分析展示、“掌上民政”App、养老服务、婚姻一体机对接、无纸化会议、项目管理和机构部门管理等平台,优化数据共享交换运用,不断提高民政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数说巨变

十年来

全州共发放低保等各类救助资金69.2亿元;发放孤儿等特困儿童补助金1.02亿元;发放孤儿助学补助资金271.2万元;救助流浪未成年人 67人次。

全州救助管理站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8855人次,落户安置45人。

全州建成养老服务机构364个,养老服务床位11669张,老年活动场所1475个。

全州建成12个殡仪馆、4个经营性公墓和108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全州火化区火化率达91%,节地生态安葬率达77%。

全州福利彩票累计筹集福彩公益金15.96亿元。

统筹:赵正琳 黑毅鹤

策划:施贵兴 刘  颖

朱  蕾 苏云慧

绘图/版式:何俊倬

(本版图片均为本报资料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