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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见义勇为基金会关于拟申报2022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的公示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11/11 08:56

2022年,在全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进程中,全州各族人民群众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坚决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积极参与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抢险救援,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三条第(三)、(四)项之规定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云政法通〔2022〕40号)要求,经各县(市)党委政法委推荐上报,大理州2022年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委员会按《条例》认定标准逐一审核评选,下列2件见义勇为个人和1件见义勇为群体作为2022年度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报请省委政法委、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予以审核评选,现予公示:

一、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1.陈 明,男,汉族,1950年4月生,云南省大理市人,大理市塑料厂退休职工。

2022年6月23日下午三点左右,陈明正在西洱河兴盛桥附近游泳,正当他准备上岸时,听见河中有人呼救,只见有三人在西洱河中央挣扎呼喊。情况危急,陈明立即向溺水者游去,游到溺水者附近时,他尽力安抚溺水者情绪,并借助水浪的推力和三名溺水者自身的浮力,在尽量保持自己身体平衡的情况下,采取轮番拉、推、顶、拽的方式,用一己之力把三名溺水者推到了岸边,在围观群众的帮助下将三名溺水者成功救上了岸。陈明在确认三人均无大碍后,便悄然离开。

确认依据:依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2.杨 明,男,普米族,1999年1月生,云南省兰坪县人,武警广西总队柳州支队现役军人。

2022年4月10日晚九点半左右,杨明乘坐大巴车回云南休假途中,在大丽高速公路遇到一起交通事故,现场一辆白色轿车追尾一辆货车,道路被堵。杨明立即从大巴车下来查看情况,只见轿车副驾驶位乘客卡在车内,身体流血、动弹不得、意识模糊。杨明让周围群众报警、拨打急救电话,自己便上前进行营救,但现场没有救援工具,杨明来不及多想,毅然用肩膀顶推轿车车门,在多次尝试后,终于帮助受伤乘客脱离轿车,接着将受伤的乘客送上救护车并通知伤者家属。随后,为避免二次交通事故发生,他将警示标识摆放到离事故现场约300米的位置,并引导拥堵车辆有序通过。

确认依据:依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1.段建军、段建风、蒋亚奎、茶维雄群体

段建军,男,1997年3月生,汉族,云南省巍山县人,巍山县永建镇永利村委会吴村村民小组村民。

段建风,男,2001年6月生,汉族,云南省巍山县人,巍山县永建镇永利村委会吴村村民小组村民。

蒋亚奎,男,1971年2月生,汉族,云南省巍山县人,巍山县永建镇永利村委会吴村村民小组村民。

茶维雄,男,1992年9月生,汉族,云南省巍山县人,巍山县永建镇永利村委会吴村村民小组村民。

2022年9月20日下午五点左右,巍山县吴村某村民骑车过河时遇上洪水,他连人带车被冲倒在河流里,水势越来越大,情况危险。此时,岸上的段建军、段建风两人见状,毫不犹豫地跳入河中营救落水者,两人在洪水的冲击下,不停地游向落水者。但因洪水来势汹涌,河中乱石杂物较多,不仅落水者的生命受到威胁,两名施救者的处境也越来越危险。这时,骑车路过的蒋亚奎、茶维雄见状,立即跳入河中参与救援。突发洪水水流急、落差大、冲击力强,河底坑洼不平,最深处有两米多深,蒋亚奎、茶维雄尽力游到他们身边,一把将落水者抓住,在混有泥沙的洪水中,四人奋力带着落水者一起靠向岸边。虽然体力严重透支,但他们依然没有放弃,最终在四人的不懈努力与岸上群众的帮助下,五人成功上岸。

确认依据:依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公示时间:自2022年11月11日起至2022年11月17日。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向大理州2022年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邮 编:671000

邮 箱:dlzjyyw@163.com

电 话:0872-242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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