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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初心筑同心 民政爱民谱新篇

——记省委、省政府记一等功集体弥渡县民政局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11/11 08:56

□ 通讯员 马翠萍 欧阳加仙

2022年9月26日,云南省第七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昆明举行,弥渡县民政局获“集体一等功”殊荣。

民政工作以民为核心,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息息相关。近年来,弥渡县民政局始终坚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在高效、精准上持续用力,全力推动全县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书写了人民满意的时代答卷。

持续发力 做强基本养老服务

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聚焦全县5万多名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探索创新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信息服务平台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先后建成敬老院6所、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1个、老年活动中心67个,机构床位541张(护理型床位254张)、服务中心(站)床位235张,共有在院老人369人,养老机构入住率达68.2%,居全州第一。按照政府引导、专业支持、家庭参与的原则,对660户居家养老的失能和部分失能老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智能化改造,让老人“不离家、不离亲、不离开熟悉环境”就能享受专业化、个性化、便捷化的养老服务。

强化兜底 落实各项惠民政策

以“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为抓手,不断加强民政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过渡期社会救助政策的总体稳定,建立健全返贫和新增致贫预警机制,聚焦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整户无劳动力、家庭成员重残、重病对象,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形成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

狠抓创新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以“党建引领+村民自治”促进基层党建和村民自治同频共振,加强党组织对村民理事会、监事会的引领督促,充分激发村民自治组织和群众的主体作用。全县共推选产生村民理事会(监事会)1209个、红白理事会(监事会)1171个。完成新一轮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自治章程修订工作。真正实现以党建引领“领”出自治新貌、以村民理事“理”出乡村活力、以村民监事“监”出乡村正气、以村规民约“约”出文明乡风。

勇当先锋 加快推进民生事业

恪守基本民生保障职责,坚持把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力推进殡葬改革管理服务工作。先后制定出台《弥渡县关于推行绿色生态殡葬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政策。成立弥渡县殡葬管理执法大队及8个乡(镇)殡葬管理执法中队,构建县乡(镇)联合殡葬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殡葬改革。全县火化区火化率达100%,节地安葬率提高至58.55%。

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有力推动了全县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弥渡县民政局也先后荣获“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云南省首届敬老文明号”“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面对这些荣誉,弥渡县民政局局长马迎槐说:“荣誉既是对我们工作的认可,也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我们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始终把民生疾苦放在心上,把增进民生福祉的责任扛在肩上,以大爱之心、爱民之心做好各项民生保障工作,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