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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检察院推进核心案件质量指标管理 助力检察业务提质增效

作者: 来源:云南法制报 时间:2022/09/09 14:42

今年以来,大理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质量建设年”工作总要求,深入推进核心案件质量指标管理,通过数据监管打好“攻坚战”“组合拳”,以质量评价指标优化提升推动全院检察业务提质增效。

  以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为“一个焦点”更新司法理念

该院将61项案件质量指标按照性质、业务类别分解到各业务部门,按照指标关联案卡填录流程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精细化指导,详细阐释各项指标的内涵、计算公式,全面强化案件承办人对评价指标的理解和把握。

充分发挥综合业务部的“中枢”作用,配齐配强统计分析、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后台运维、收案管理等岗位人员,每周开展流程监控、数据监管、数据统计、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培训,打破原有的“一人一岗”模式,做到部门全体人员对基础业务全部掌握、熟练运用。

注重强化检察官落实办案质量评价指标的直接责任,每月对检察官个人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通报,让检察官了解自己的办案质效情况,找出自身存的差距与不足,切实把每项质量评价指标的主体责任分解压实到检察官。

以监督职能为“一个抓手”推动指标深度应用

强化案卡监督,狠抓数据质量源头治理。针对案卡填录不规范、信息不准不全不实、线上线下“两张皮”等问题,集中人员力量打好“攻坚战”,全面开展业务数据质量专项督查活动。通过深入进案检查、智能软件定向核查等方式,共梳理出影响工作质效的数据质量问题176个,及时向员额检察官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推动办案人员准确填录案件信息。

强化流程监控,筑牢案件质量“防火墙”。坚持日常巡查常态化机制,加强对案件的动态监督。重点对诉讼程序违法、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办案预警等问题进行监控,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口头提示、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等方式通知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同时,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的案件流程监控模块,对案件的办理过程开展同步实体监督,特别是不捕、不诉案件、立案监督案件、撤回起诉案件,做到重点案件重点文书严格审查。

强化案件评查,促进案件质量提升“无短板”。组织业务部门学习新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积极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方式,通过上级院评查和本院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以制度建设为“一个盾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用好业务数据会商,发挥检察业务晴雨表作用。在传统数据“月通报”制度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开展业务数据会商,以《业务数据会商报告》为主、全景式图表为辅,全面呈现各业务条线工作情况及态势,对标上级检察机关最新通报值,制作红色预警、黄色提醒、绿色优良的核心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清单式对全院指标值逐项解析,有针对性地为业务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切实发挥业务数据“晴雨表”作用。

深化数智赋能,提升指标分析应用质效。积极推进数据智能管理,有效解决数据统计分析的“难点”“堵点”。在省检察院牵头下同步部署应用“检察业务数据分析平台”,通过“数据卫士”功能智能巡逻检视案卡填录质量;运用“案件质量评价”功能直观展示和比对各条线核心业务数据及工作质效,有效推动61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分解落实。

  以外部监督为“一个传声筒”传递检察好声音

强化案件信息公开。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要求,加强对申请公开的法律文书的复核工作,严禁发生不应公开而公开的情形。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及时发布相关重要案件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持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在实现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全覆盖的基础上,以多种形式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议、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工作,及时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及重大事项,充分、全面保障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

持续做好律师接待工作。加强律师接待规范化管理,细化律师接待、阅卷等工作流程,借助12309检察服务平台、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信息化平台、电子卷宗系统为律师提供案件查询、电子阅卷、网上预约阅卷等服务。

率先建成听证员库。为进一步落实《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根据近年来的办案数量、案件类型及听证案件所涉及的行业,聘任具备法律、经济、医学、理工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的人员和擅长化解矛盾的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组建听证员库,打造检察听证工作“新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