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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法院改革这十年系列报道之三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完善审判权力运行监督

作者: 来源:云南法制报 时间:2022/08/03 16:55

过去10年,楚雄州两级法院聚焦革除司法行政化弊端,完善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坚定不移推进司法责任制及其综合配套改革。

  “让法官更像法官”

  2016年7月,省高院审议通过了《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入额法官初选实施办法(试行)》后,楚雄中院随即启动州内首批员额法官选任工作,拉开全州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序幕。

  10月,楚雄全州法院全面完成法官职务套改,法官等级从过去的“法官级别称号”转变为实质性的职务层次。

  11月12日,全州法院264名法官举行了入额法官宣誓仪式,标志着全州法院首批员额法官选任工作圆满完成。经遴选脱颖而出的优秀法官流向办案一线,全州两级法院法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明显提升。

  12月,该院制定《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组建审判执行及其他工作团队的实施方案》,初步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

  “当时参加考试前我心里很忐忑,毕竟这样的考试以前从来没有过。能够成为法官是我一直追求的梦想。”该院法官李晓黎回忆道。

  2016年,李晓黎参加了全省员额法官选任考试,经过严格考试考核、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后,李晓黎成为了一名员额法官。

  现在的李晓黎已经逐渐成长为“民事办案能手”,她还是一名“双语”法官。2018年12月,李晓黎被省高院评定为云南省“双语”法官,并被省高院聘为“双语”培训教师。

  “让审判者裁判 让裁判者负责”

  2017年11月,楚雄中院在禄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由州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余某故意伤害、尹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直播了庭审活动。

  与以往不同的是,出庭担任审判长的是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而出庭支持公诉的是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这是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楚雄州法、检两院主要领导首次同时出庭履职。受邀到现场参加庭审的人大代表表示,这样能对全州两级法院的法官起到表率带动作用,同时也深刻感受到了人民法院推动改革的信心与勇气。

  10年来,楚雄州两级法院积极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形成常态化,严格落实法官责任制,充分保障法官审判权。2017年,全州两级法院组建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为支撑的审判执行团队70个,实行“专业化”和“扁平化”相结合的管理模式。通过放权与监督双向发力压实司法责任制,审判权运行“去行政化”,法官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让审判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刘法官,我们是邻居,这事你帮我问下啊。”“李哥,这事我不能过问,这是我们的规定,也是法院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原则。”这样的对话在过去10年里时有发生,同时,也是楚雄全州两级法院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一个缩影。

  为保证员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审判,让审判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楚雄中院建立了院庭长办案刚性约束和考核机制,完善内控和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出台“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现信息化全流程审判监督管理,扎紧审判权力运行的“制度铁笼”和“数据铁笼”。

  为加强法官履职安全保护,2017年,楚雄中院与楚雄州公安局制定了《楚雄州人民法官职业保障实施细则》,进一步提升了法官的职业信心。经过接续努力,全州两级法院基本形成“权责利效”四位一体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2021年,全州法院执法办案和群众满意率为97.45%。

  下一步,楚雄全州两级法院将不断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司法权责,持续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在忠诚履职尽责中展现新作为,在锤炼过硬法院队伍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