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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洱海永远在路上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7/25 08:20

7月20日,州洱海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国龙率队做客大理州舆论监督热线访谈节目“政风行风热线”,就洱海保护治理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和交流。

洱海保护治理转入水生态修复阶段

2021年以来,州洱海管理局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和“守住守好洱海”的殷殷嘱托,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洱海保护治理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科学治湖、系统治湖、依法治湖、全民治湖,全面推进洱海湖体透明度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提升、污水集中收集率提高、入湖河流水质改善和美丽河湖创建“6个两年行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积极进展。2020年和2021年,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洱海水质评价结果连续两年为“优”,全湖没有发生规模化的蓝藻水华。今年1至6月,生态环境部刚刚通报的洱海水质评价结果也为“优”,全湖透明度均值达到2.77米,较去年和常年都有明显提升。

洱海保护治理逐渐从水质改善的初级阶段转入到水生态修复阶段。目前,我州在洱海水生态修复方面,重点开展三项工作:一是系统开展洱海水生态调查,为精准实施生态修复奠定基础;二是积极开展水生态修复,促进湖体内的“草、藻、鱼、泥”实现生态平衡;三是探索推进内源污染治理,开展鱼塘清退区底泥疏浚和生态修复试点项目。

通过努力,洱海水生态修复取得了积极进展,洱海流域草、藻、鱼、鸟、微生物等整个生态系统得到了有效恢复。洱海水生植被面积从2016年的26平方公里增加到现在的34平方公里,海菜花作为“水质风向标”,已经在洱海形成了稳定的群落,面积达到9万平方米。2021年,洱海里调查记录到鱼类28种,其中,云南裂腹鱼等土著鱼类有7种;洱海周边记录到水鸟64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水鸟3种、二级保护水鸟6种,绝迹多年的青头潜鸭(国家一级保护水鸟)和灰鹤(国家二级保护水鸟)又重现洱海。每到冬季,成群结队的海鸥就会来到大理,洱海边处处都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景象。

洱海流域监管进入“互联网+”时代

洱海越来越清,离不开严格规范管理和监管执法。我州历来把依法治湖作为保护洱海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修订完善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行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强化洱海流域监管执法等一系列措施,为洱海保护精准治理织牢织密法治保障网。

2019年12月,我州新修订了洱海保护管理条例,把洱海保护管理范围划分为一、二、三级保护区,逐级明确了保护管理的边界、原则和要求。为有效凝聚洱海流域监管执法工作合力,确保条例的规定要求落实到位,大理市实行在洱海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部分行政处罚权,并在全市范围内设置了13个乡镇(街道)执法中队、1个机动中队和5个片区执法组,实现了专业执法监管与乡镇属地管理有效衔接,做到了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

在日常工作中,严处重罚涉湖违法违规行为,突出重点抓实渔政监管执法,对在湿地露营野炊、湖区洗车、非法捕捞等情形,坚决予以打击,做到“有案必查、虽远必罚”。同时,积极探索洱海渔业资源保护利用的市场化路径,科学开展渔业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带动渔民转产转业,力争让洱海生态效益和渔民经济效益实现双赢。

随着科技发展,州洱海管理局建立起数字洱海监管服务平台,从“智能感知、数据共享、分析预警、监管服务”4个方面,为洱海保护精准治理配备“最强大脑”。该平台整合了洱管、公安、水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资源,在洱海流域初步构建起了覆盖“天、空、地、水”4个维度的智能感知网。目前,已在洱海周边布设了150个视频监控设备,基本覆盖了环湖沿线,正在逐渐向流域内的河流、湿地、库塘等重点部位延伸。通过这张网,实时对洱海周边的各类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进行感知监测,一旦监测到违法违规行为,平台自动交办到辖区网格化管理责任人,由一线工作人员迅速开展监管执法和处置整改工作,大大提高监管执法的工作效率。

在数字洱海监管服务平台基础上,我州还推出了“洱海卫士”微信小程序和“智慧洱海在线”微信公众号,方便社会大众广泛参与洱海保护监督投诉。人们在生活中遇到偷捕、钓鱼、排污等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只要登录微信找到“洱海卫士”小程序或者“智慧洱海在线”公众号,就可以通过随手拍照的形式进行取证、举报,平台会迅速进行处置。同时,平台也会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本报记者 杨若兰

实 习 生 陈  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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