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大理日报新闻网 >> 新闻 >> 社会新闻

今起,我州开始受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7/20 08:46

2022年各县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通情况一览表

□ 本报记者 杨若兰

通 讯 员 王新明

记者从州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到,今日起,我州12县市将陆续受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需要办理的大学新生及在校生可于入学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

每生每年最高可贷16000元

根据现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最长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

首次贷款须现场办理

根据规定,户籍在我州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可以在我州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首次贷款时,学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要先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并提交贷款申请,打印贷款申请表。然后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共同借款人一般是父母,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其他近亲属或监护人。

现场办理时,须携带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即可办理。续贷材料包括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贷款申请表原件。当前我州12县市都已开办远程续货,借款学生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进行线上办理。

我州7月20日开始受理首贷

据了解,从7月20日起,我州各县市将陆续受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办理时间持续到9月。

目前,为有效帮助学生和家长及时准确了解学生资助政策、顺利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我州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开通热线电话,广大学生和家长如有疑问,均可拨打电话咨询。

一直以来,我州扎实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自2009年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以来,截至去年,已累计向我州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5.38亿元,解决了我州21.84万人次经济困难学生上大学的问题。截至2022年6月底,我州已累计回收助学贷款本息7.72亿元,各年累计本息回收率99.88%,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今年阶段性实行“一免一延”

据了解,今年,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缓解就业压力,国家开发银行将按规定实行“一免一延”的阶段性政策。

“一免”即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计息周期为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0日。同时,对2021年12月21日前的逾期贷款,免除2022年计息周期内应收的罚息,不计复利。

“一延”即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借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借款学生可于7月16日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