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大理日报新闻网 >> 首页 >> 社会新闻

读者来信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6/23 08:57

市民关女士来信:

乘骑电动车出行既快捷又方便,且出行成本较低。但随着城市里乘骑电动出行的市民越来越多及一些不文明行为的出现,给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为此,我建议市民把交通安全放在首位,遵守交通法规,从自己做起,做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践行者。

乘骑电动车要按规定车道行驶。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辆,市民应当遵守相关交通安全规定,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乘骑电动车要自觉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不戴头盔乘骑、无牌(证)上路、多人违规骑乘、私自加装遮雨(阳)棚、违反规定载物等电动车违法违规行为,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带来隐患。市民骑乘电动车要自觉养成“靠右通行、各行其道、佩戴头盔、不闯红灯、按线停车、拒绝穿插、文明骑乘”的良好交通习惯。同时,电动车应停放在划定区域,不要随意停放。

热忱欢迎您的来信!邮箱:dlrbt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