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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6/09 09:23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0日至12月31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对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1月20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向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增强政治自觉,准确把握整改要求。局党组深刻领会州委巡察工作相关部署要求,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落实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坚持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主体责任。州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先后5次召开党组会议,2次召开整改督促专题工作会议,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领导带头、上下联动、统筹兼顾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明确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整改落实。针对州委第四巡察组提出的5个方面12类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77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问题,已完成整改29个,后续将持续推进落实。建立完善制度三项。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落实省州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不到位”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的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局党组没有建立‘第一议题’制度”的问题。局党组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

(2)针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指示批示,下发《中共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耕地保护方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通知》,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全州自然资源系统视频会议、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等方式,进行了认真学习。要求各县市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以“严起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格保护耕地。全面实行年度耕地“进出平衡”。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3)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指示批示精神不坚决”的问题。组织完成全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图斑的进一步核实完善工作,为下步国家和省统一安排分类处置做好准备。持续加强对县(市)的督导工作,确保已整改销号的问题不反弹。强化源头监管,及时组织各县(市)排查核实,立行立改,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2.关于“落实省州党委政府工作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4)针对“落实‘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要求不及时”的问题。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在后期“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推进中,严格按照工作时限完成相关工作,活动取得明显实效。

(5)针对“贯彻落实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有差距”的问题。完成了15个因灾搬迁集中安置点的施工图设计、岩土勘察和三通一平、灾评防护措施等工作;完成了11个项目勘查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完成对8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普适型监测预警建设工作(安装监测设备350台)并且已并网运行;安置点农户开始以统规统建、统规自建或统规联建的方式建房。进一步加强向上资金争取任务的汇报、争取,确保《大理漾濞6.4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明确的恢复重建项目资金在2022年底以前支持到位。2022年3月,州委主要领导,州政府分管领导带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交通运输局相关领导到省自然资源厅进行了工作汇报及对接,积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并达成共识。

(6)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优化规划核验流程,实施竣工联合验收。实行“一家牵头、联合验收、限时办结”,进一步合并压缩办理时间,优化后竣工验收阶段办理时限为12个工作日;组织参加自然资源部举办的不动产登记业务视频培训会、省自然资源厅举办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及规范开展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视频推进会,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对不动产登记平台进行优化提升;加强对测绘资质单位管理,实现不动产数据共享,提升土地管理质量指数。

(7)针对“‘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推进缓慢”的问题。根据省“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要求,州县市及时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及时下达了编制任务。下发通知要求县市制定资金落实方案,制定2021年规划成果州县联合审查方案,组织技术专家咨询组到县市进行规划审查108场次,加强对县市规划编制技术指导。截至目前,已开展2021年度规划编制335个村,已完成规划草案编制326个村,完成规划成果技术审查111个。完成2022年度编制计划348个村上报工作。

3.关于“担当尽责破解难题的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8)针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2017年至2019年的5个省内交易指标增减挂钩项目,通过省级验收2个,其余3个已上报省级验收;2020年的13个省内交易指标增减挂钩项目中,6个已报省级验收、4个经州级初验待完善资料后报省级验收。

(9)针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坚持按照“先存量、后增量”的原则,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保障项目落地与盘活存量资源互促互进、共融共赢,扎实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坚持任务目标导向,加强调研摸底,部署2022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积极跟踪湖泊革命“两线”“三区”划定和管控的最新要求,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提供规划支撑。4月,州政府分管副州长带队到省自然资源厅专题汇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线”试划成果,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10)针对“对县(市)多渠道保障产业用地指导不足”的问题。加强产业用地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指导县(市)结合实用型村庄规划编制,合理安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布局,指导和服务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工作。全州已批准集体建设用地5132.1495亩,位居全省前列。

(11)针对“对县(市)国土空间规划前期专题研究编制和评审工作指导不足”的问题。加强对各县市国土空间规划前期研究专题编制督导,在全面完成州级规划研究专题成果编制及审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省级统一部署安排,加快推进各县市专题研究成果编审工作,强化工作督导和技术支持。目前,12县市均已完成前期研究专题成果的编制任务,2022年以来,我局及时组织州级相关部门和专家,按照“成熟一个审查一个”的原则,分批次组织对12县市县级国土空间专题成果进行了审查。

4.关于“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有缺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2)针对“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2年党组工作计划、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扎实推进。

(1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调整充实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结合群众信访、行政审批、矿业权管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等工作实际,积极关注舆情动态,做好政策宣传、化解疏导等工作。

(14)针对“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有应付的现象”的问题。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述责述廉、述职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抓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到自然资源管理和规划业务工作中,领导干部始终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牵头抓总、靠前指挥。

(二)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5)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落深落细不够”的问题。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认真筹备2022年1月、2月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部署、督促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16)针对“系统内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势头仍未得到有效遏制”的问题。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坚决拥护省纪委监委对陈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传达学习《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古滇名城”长腰山片区及滇池南湾未来城五渔邨项目违规违建问题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开展严重违法违纪案以案促改工作;持续强化纪律教育和监督。

(17)针对“对人民诉求不重视”的问题。制作安装了“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标识标牌、制作了“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访收件章”;制定了《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访事项办理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推行重大信访事项提级办理,依法依规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安排人员充实到信访室参与接访工作;整理完善信访件台账,并规范信访事项的登记、办理、归档工作。

2.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8)针对“工会经费仍然存在超范围慰问”的问题。已将超范围发放慰问金足额收缴至工会账户。下步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会经费管理规定(试行)》。

(19)针对“差旅费、会议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按照《大理州州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大理州州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差旅费、会议费报销管理。

(20)针对“违规挤占公用经费”的问题。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按支出审批程序审批。

(21)针对“违规进行财政资金二次分配”的问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州级相关资金管理规定,规范使用各项经费。

(三)关于“党建和干部人事工作不够规范,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不到位”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2)针对“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问题。严格执行《中共大理白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按合同支付款项;对通过自查发现问题的已完成整改;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3)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2022年1月、2月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均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开展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等,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和效果。

(24)针对“存在非党干部组织党内学习的情况”的问题。强化培训,突出机关党建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学习要求,严肃学习纪律。

2.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不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5)针对“民主推荐审核把关不严格”的问题。制定并印发了《中共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认真落实执行。

(26)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依据《中共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科级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规程(试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制度。

3.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严肃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7)针对“局党总支选举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在下步党组织换届选举中,规范选举工作,推动机关基层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党章;结合州委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加强基层党员干部能力和作风建设。

(28)针对“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的问题。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规范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各党支部2022年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

(29)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加强对各支部党务干部的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

(30)针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差距较大”的问题。按要求建设局机关“党员活动室”,并统一规范标牌设置。

4.关于“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任务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31)针对“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任务有差距”的问题。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州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驻局纪检监察组长、科室人员多次现场督促检查矿山修复进展情况,建立日调度的工作模式。大理市11个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主体工程于2021年12月完成,大理市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4月,组织专家和市级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了验收,专家组给出验收通过的结论。下步将继续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大理市自然资源局和项目施工单位做好工程后期管护工作。

(四)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方面

1.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32)针对“以身作则管班子带队伍的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好”的问题。党组书记加强学习,虚心听取班子成员意见,以上率下,做好表率;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纳入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内容,予以坚决落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

(33)针对“对党组的重要文件审核把关不力”的问题。严格执行《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文制度(试行)》,规范审核流程,加强文件审核。

(34)针对“没有带头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规定”的问题。提高认识,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制度。

(五)关于“立行立改问题”方面

(35)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违规发放的儿童节慰问金8300元已收缴至州纪委指定账户。下步引以为戒,严禁违规。

三、建立长效机制和持续推进整改情况

为扎实推动相关问题的整改,结合工作实际,一是经局党组研究,拟制印发了《中共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耕地保护方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严格耕地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二是制定《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访事项办理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推行重大信访事项提级办理,依法依规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三是制定并印发了《中共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科级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规程(试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和程序。下一步,局党组将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统一部署下,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夯实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基础,补齐短板、落实责任,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以实际行动推动大理经济社会高质量、高速度、高效益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2-2316633;电子邮箱:dlzrzyhg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