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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理州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6/08 09:10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0日至12月31日,州委第二巡察组对州供销合作社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1月24日,州委第二巡察组向州供销合作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是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围绕反馈意见四个方面32个具体问题和3条巡察意见建议,制定了72条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及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科室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责任科室各司其职,抓实整改。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不到位,聚焦为农服务有差距”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州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一是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及考察云南考察大理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始终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7次,均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修订印发《中共大理州供销合作社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抓好贯彻执行。

(2)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有差距”的问题。一是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以上率下,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二是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积极谋划思考,创新改革动力,严防“守摊子、收租子”的平稳过渡思想。三是抓实社有资产运营提效和监管工作,修订和完善了5项州社社有资产管理中心管理制度。

(3)针对“聚焦为农服务主责主业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聚焦为农服务主责主业,以为农服务为宗旨,积极向上级供销合作社和州委州政府汇报争取对全州深化供销系统综合改革的政策、资金、项目支持,进一步抓实基层社恢复重建和改造提升工作。二是全面加强对县市供销工作的督促指导,规范合作社发展,打好“供销品牌”,要求云龙、巍山、鹤庆县供销合作社切实做好清除空白基层社工作。

(4)针对“社企关系权责不清、相互交织”的问题。一是根据修订完善的《中共大理州供销合作社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晰社企权责关系,严格把好上会议题审核关。二是坚持和强化“三会制度”执行,加强州县乡三级理事会和监事会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努力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5)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切实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及时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和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通报。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并一以贯之,抓好贯彻落实。

(6)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严格贯彻落实《中共大理州供销合作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次集中学习都提前制定方案,有完整的学习材料、签到册、发言提纲、会议记录和照片等相关台账资料,年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组织开展不少于8次,目前已开展2次。

(7)针对“部分材料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的问题。一是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始终对党忠诚,坚持实事求是,全面杜绝材料弄虚作假、应付检查行为。二是超前谋划,科学统筹,举一反三,加强业务工作管理。三是严肃工作纪律,严肃追责问责。

3.关于“责任压实不到位,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8)针对“对县市供销社工作督促指导不力”的问题。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着力加强对12县市供销合作社的督促指导,12县市社按时召开了年度理事会、监事会,2022年一季度全州供销系统经济运行平稳,实现了“开门红”。

(9)针对“部分经济发展指标未完成”的问题。一是加强工作统筹,抢抓时间进度,全力抓好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等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如期完成2021年阶段性改革目标,工作成效明显,被评为全省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一等奖”。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社有企业改革发展步伐。三是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分析,抓实发展指标落实,促进经济发展各项任务完成。

(10)针对“助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加强对系统内基层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企业入驻“扶贫832”平台指导帮助。二是积极帮助支持大理州滇路高原特色农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在12县市组建农产品选销分公司,提高滇路公司纳销品类及销售收入,助力当地农村经济实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更好服务乡村振兴。目前,滇路公司已在宾川、漾濞、剑川县组建成立分公司,2022年1-3月实现销售收入170余万元。

(11)针对“对社有企业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对社有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及时化解债务和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止损。二是压实州社烟花公司董事会整改直接责任。三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得不实,执行制度规定有差距”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而不紧”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2)针对“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今年以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认真落实上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三是对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研究制定出台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任务分解和责任清单,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13)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形成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认真落实廉政教育、廉政谈话制度。

(14)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的问题。一是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落实党内监督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积极开展监督、接受监督。二是认真梳理排查、精准定级。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14人次填写2022年度《大理州改进和深化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情况报告表》和签订《个人廉政承诺》,切实加以落实。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5)针对“公务接待陪同人数超标”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公务接待纪律,强化对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的学习。二是做好制度贯彻执行,规范接待申报、费用报销、审核审批等程序,杜绝公务接待陪同人数超标等情况再次发生。

(16)针对“违规发放慰问金”的问题。一是认真核查,对2018年违规发放的节日慰问金进行了清退。二是举一反三,在今后经办和审核慰问金发放等相关事项中做到依规守矩,不破规越矩。

(17)针对“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不严格”的问题。一是认真核查凭证,对违规发放的2020年未休年休假补助进行了清退。二是严格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制定了单位年休假计划,统筹安排职工依次轮休,做到应休尽休,长期坚持。

3.关于“纪律规矩意识不强,执行制度规定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8)针对“行政经费支出挤占社有资金”的问题。一是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有关财经纪律和规定,做到独立核算,避免行政经费支出挤占社有资金。二是经党组会议研究并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在职干部职工和离退休干部体检经费列支渠道。三是严格执行行政经费管理相关规定,从严审核把关,杜绝行政人员和公务活动在社有资金中列支任何费用。

(19)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支出相关流程,严厉批评教育财务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相关经办人员,要求深刻反省,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及时核查整改,对2018年以来无经办人签字的原始票据进行了逐项清理,逐项补签字,完善相关手续。

(20)针对“社有资产管理中心固定资产长期挂账,账实不符”的问题。一是及时完成公务用车核销手续。二是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登记、核销,杜绝因工作跟进不及时造成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1)针对“预算法执行不到位,违规将行政经费划拨为工会经费”的问题。切实加强《预算法》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加强工会经费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健全完善台账资料。

(三)关于“党建工作责任抓得不牢,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方面

1.关于“班子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2)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肃党纪党规,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有关规定,“三重一大”事项都经过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党组会议坚决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并主动邀请州纪委监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到会指导。二是做好党组分工调整,及时明确了领导分工,推进责任落实。

(23)针对“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全面压实从严治党责任,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党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认真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撰写个人剖析材料,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州社党支部已及时将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痕迹材料收集归档成卷,有效避免出现因收集归档不及时而缺失材料的情况发生。

(24)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二是及时纠错,举一反三。及时对存在错漏、错误的两个文件进行修改更正、补发、存档。三是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认真做好办文办会工作,努力提高办文办会水平。

2.关于“党建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5)针对“基础党务工作敷衍应付”的问题。一是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组、党支部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细化落实层级目标任务,有效避免责任虚化、任务落空。二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担当,落实基础党务提质提效各项工作,举一反三,杜绝责任不明,材料雷同的情况再次发生。三是研究制定了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任务分解和重点项目清单,下步工作中将严格贯彻落实,认真抓实抓细各项工作。

(26)针对“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要求上好党课,按规定开展党小组学习,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记录。1-4月已召开党员大会3次、支委会4次、党小组会4次,讲授党课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二是切实加强机关党建,推进基础党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挥好党建引领带动作用。

(27)针对“党总支对下属党支部工作指导不力”的问题。一是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党组织设置,撤销了党总支,减少了管理层级,便于党建工作开展。二是党支部加强党员学习制度执行,制定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教育。三是加强对老干党小组的指导,保证活动正常开展。

(28)针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五个基本”进一步巩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制定加强基础党务工作提升工作方案,扎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二是完成党员活动室党员义务内容的更新制作上墙工作。三是严格执行每月1日党费收缴制度。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9)针对“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备案审批程序不完备”的问题。一是强化企业兼职政策执行,进一步清理了乡科级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并进行认真整改。二是已按要求完善在企业兼职的4名乡科级干部兼职备案审批程序。三是社属企业已对州社兼职人员出具任免职文件并报备州社党组。

(30)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一是强化纪律约束,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执行《大理州供销合作社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机关考勤管理的规定》。二是及时提醒帮助,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党组书记带头遵守上下班纪律,以上率下正风肃纪。严格执行加班审批制度,对考勤情况进行一月一通报和公示,杜绝无故迟到早退现象。

(四)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方面

(31)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党组班子成员负责抓实州社烟花爆竹公司的债务化解等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州社烟花爆竹公司在认真执行此前制定建立的公章、证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梳理了公司安全经营管理机制、流程、制度,研究制定和印发了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全面巩固和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32)关于“担当精神不足,促进供销资产发展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强化履职担当精神,加强对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的学习,积极谋划和推进社有资产运行安全和提质增效,促进资产保值增值。二是经市场调研、比对优选和会议研究,投资购买了商铺等,确保州供销合作社社有资金效益得到有效发挥。

三、建立长效机制和持续推进整改情况

州供销合作社党组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截至目前,共建立完善8项制度,下一步将继续强化问题导向,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增强政治意识,紧紧抓住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台账管理,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做到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推动供销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2-2125729;电子邮箱:dlcoop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