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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养花朵 守护明天——云南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工作巡礼

作者: 来源:云南网 时间:2022/06/01 17:00


  图片分别为:楚雄州儿童福利院开展亲子游戏活动; 大理市儿童福利院组织为机构内集中养育儿童庆祝生日; 宜良县法院走进昆明台湘科技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昆明市官渡区凤凰山社区开展生物多样性主题亲子手工课堂活动; 武定县红土田社区儿童之家社工带领社区留守儿童开展“红色精神永流传”学习小组活动。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都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少年儿童事业发展作出了系列重大部署,提供根本遵循,指明前进方向,为我省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

  聚焦“六大保护” 合力绘就未保“同心圆”

  省委、省政府高质量、深层次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持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始终把保障好、教育好未成年人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举措。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是立体保护、综合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大保护”缺一不可。做强做大未成年人保护“朋友圈”,才能真正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全面多维的综合保护。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契机,我省于2021年5月成立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及省民政厅厅长、省公安厅分管副厅长为副组长、37个省直部门为成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仅45天,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由党政领导担任组长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州、县三级全覆盖。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共同打造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共同体。各成员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让这项有温度、暖民心、惠民意的事业在云岭大地上激情燃烧。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监护是未成年人的第一道保护线。全省各地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及托育机构一体化机构,有效提高家庭未成年人照护支持和科学育儿能力;依托和利用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儿童之家等,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全面开展儿童风险隐患家庭和重点人群家庭排查工作,防范儿童人身权益遭受侵害;加大督促家长依法履职工作力度,严格执行控辍保学政策宣传、责令整改、行政诉讼、强制执行“四步法”。

  学校是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至关重要的场所。全省各地将未成年人保护纳入对学校综合目标管理考评体系,评估结果纳入学校管理水平评价和校长考评考核范围。推进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举办家校管理专题培训,持续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有效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开展“双减”专项治理,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推进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开展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法治教育活动,从法治层面预防和抵制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

  5月初,武定县狮山镇红土田社区的儿童之家里,正心社工服务中心的社工们正带领社区留守儿童开展“红色精神永流传”学习小组活动。孩子们围坐在桌子边,用积木一块块搭建武定红军哨所。这样通过购买服务,协同社会组织推进的关爱服务已在全省铺开。通过社会保护营造了社会普遍关心、普遍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良好氛围。

  各级网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2021年“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处置涉未成年人网络有害信息举报线索,开展违法广告、弹窗、网上色情等专项治理,加强对网络产品、网络游戏和网络服务的规范管理,营造文明、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各级文旅、教育行政、公安、网信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网吧集中整治,加强对网络产品、网络游戏和网络服务的规范管理,扛起网络保护责任,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

  政府保护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保障。省级相关职能部门强力推进《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云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法工作。省妇儿工委办组织编制《云南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持续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指标任务纳入对各级政府、成员单位考评重点内容。省民政厅联合多部门出台《关于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解决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的发现报告、救助保护等问题,指导各地将因疫、因灾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纳入重点排查对象,并对排查出的未成年人予以监护照料和帮扶救助。

  不久前,宜良县法院的模拟法庭在昆明市台湘科技学校“开庭”。“请大家安静,下面宣布法庭纪律……”“书记员”的宣读声沉稳有力,几名学生分别站在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和法警的位置上,俨然一幅庭审的画面。“庭审”中,“法官”主持诉讼有条不紊,“检察官”指控犯罪铿锵有力,“被告人”声情并茂地反省悔过,整个模拟庭审紧张有序,台下学生屏息凝神,通过将法庭搬进课堂,真正提高未成年人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各级司法部门通过加强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对涉案未成年人实施必要的保护等系列司法保护措施。在全国创新成立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州(市)建立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全省中学法治副校长配备率达到95%以上,为未成年人撑好健康成长的法治“保护伞”。

  推动家庭监护未成年人主体责任不缺失,保障未成年人成长受教育的权利不缺少,构建未成年人成长司法保护机制不缺位,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安全环境治理不缺席,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关爱不缺乏,落实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分类保障不缺项。省未保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动担当,积极尽责,构建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压实牵头职责 推动未保开新篇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一年以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坚持“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的原则,以“虽非亲骨肉,依然父母心”的大爱情怀,在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上挖潜创新,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规政策,不断健全和落实儿童福利保障制度,用心用情用力织就了一张有温度、有力度、有专业度的关爱保护网,呵护全省未成年人向阳而生,茁壮成长。

  省民政厅全面履行未保办职责使命,积极发挥“联络员”作用,牵头制定出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规则、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明确职责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出台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意见、2022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等政策制度,联合多部门出台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深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等方面政策措施。将未成年人保护作为专章和重点内容编入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高位设计和统一部署实施,为推进新时代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我省将未成年人保护纳入各级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范围,确保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诉求有人听、有人管,早发现、早干预,并建立与110等紧急热线的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拓宽和畅通发现报告、救助保护渠道,构建了线上线下、部门之间、系统内外相互协同、联动响应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机制。

  今年4月,未保热线“12345”接到家长来电反映宜良县匡山小学、第一幼儿园周边存在售卖电子烟等危害儿童健康的行为。热线办将此情况反馈给宜良县未保办。未保办启动联动机制,迅速组织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据统计,2021年6月至12月全省共接听受理各类咨询123.16万件,均得到妥善处理。

  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典型带路、辐射带动作用,省民政厅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首批申报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的8个县(市、区)实现乡镇(街道)未保工作站成立运行,并统筹村(社区)儿童之家工作,实现了县、乡(街道)、村(社区)三级未成年人工作机制联动,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工作力量。

  2021年11月,全省首个“双组长”制区级“未保工作领导小组”在昆明市官渡区成立。首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区长任双组长制度,辖区内8个街道、99个社区设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小组,全方位、多层次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随后,宜良县、麒麟区、隆阳区、泸西县等6个县区完成 “双组长”提级。

  文山市、泸西县争取县委编办批复成立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并核定增加人员编制;昆明市官渡区、宜良县争取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将儿童主任补贴列入财政预算……示范创建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先行先试,探索创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模式,积极为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示范、打造“范本”。

  织牢兜底保障 促儿童福利工作提质增效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

  儿童福利是一项自带温度的事业,饱含着民政人的深情。随着儿童福利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对象已从孤儿拓展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儿童福利保障内容已从基本生活保障拓展到康复、医疗、教育等综合保障。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履行监护职责、加强特殊群体保障、完善服务体系三大工作任务,做好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等工作。

  2021年5月,民政部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面完成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工作,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态势不断巩固。省民政厅迅速反应,联合13个部门出台《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分层次、分阶段、“一地一策”、“一院一策”对全省47个儿童福利机构分类发展作出整体部署和推进实施。重点资助全省州(市)级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拓展服务功能,承担区域性集中养育功能,完善康复场地和设施设备建设,协调纳入定点康复机构,并探索向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开放。

  今年2月,经过专业化设施设备提质改造的楚雄州儿童福利院迎来一批新主人,8名来自楚雄彝族自治州各县(市)社会福利机构的孩子搬到了这个集养育、治疗、教育、康复、社会工作于一体的新家。为更好照顾服务全州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集中养育的孩子,楚雄州政府给楚雄州儿童福利院增加了10个政府公益性岗位。这些孩子多是脑瘫、唐氏综合征等残疾儿童,通过一段时间的精心照顾、康复训练和心理疏导,他们的身体状况和精神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省民政厅联合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制定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措施,切实解决基层对未成年人的父母失联情形等认定难问题,明确对年满18周岁就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继续保障其基本生活费,有效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和发展权益。首次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助学范围,下拨助学资金1372万元,对年满18周岁就读普通全日制高校和中等、高等职业学校及攻读硕士学位的孤儿和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学生给予资助,不断完善保障制度。着力推进保障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同步推动实现“省内通办”,不断满足服务对象异地办事需求。

  常态化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排查和定期探访,实现一人一档、信息系统动态管理,督促指导农村留守儿童父母与监护人签订委托照护责任书,确保留守儿童有人照护。充分发挥儿童主任、社会组织作用,在春节、“六一”、中秋、国庆等重点时节及寒暑假,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服务活动,引导其父母采取电话及视频等方式“见面谈心”、加强亲情沟通,切实做到“人在外,爱回家”。履行各种情形的长期监护、临时监护职责,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面对疫情,各级民政部门超常靠前指挥,采取下沉督导、暗访的工作方式,直插基层、直通儿童福利机构,实现“本级机构逐个抓到位,下级部门全部跑到位”,采取务实措施打好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全省儿童福利领域工作人员全员行动、冲锋在前,始终将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持续严格落实儿童福利机构各项防疫要求,全力保障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儿童生命健康安全。实现长期保持“零感染”,谱写了新时代儿童福利人护童抗疫的最美战歌。

  云南网记者 陈怡希 王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