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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将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5/31 08:59

本报讯(通讯员 杨琴) 今年7月1日起,我州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生活,兜住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根据《大理州民政局 大理州财政局关于提高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我州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州级指导标准将从每人每月660元提高至7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州级指导标准将从每人每年4770元提高至5343元;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州级指导标准将从每人每月858元提高至910元;集中养育儿童保障州级指导标准将从每人每月1980元提高至1990元;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保障州级指导标准将从每人每月1280元提高至1290元。

全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提标工作预计6月25日前完成,并同步录入云南省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