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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尽责保资源 节约集约促发展

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3/24 09:40

3月23日,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克熙率队做客大理州舆论监督热线访谈节目“政风行风热线”,就不动产登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进行交流和解答。

认真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

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王以恒介绍,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群众切身利益突出问题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出“制定一个化解方案、明确一个化解流程、确定一个关键岗位、建立一套工作制度”的工作法,有效推动大理州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

一是制定一个化解方案,让目标任务“明”起来。2021年6月,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成立了以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州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县市政府相继跟进;明确了全州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工作步骤、相关问题处理及保障措施,全面开启了大理州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两年清零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二是明确一个化解流程,让工作开展“实”起来。针对诸多“堵点”,州化解办按照“一个问题小区一个处理方案”的原则,从州级层面梳理制定了相关挂图作战表和办理意见模板;明确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三步”工作流程。

三是确定一个关键岗位,让群众诉求“易”起来。主动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州、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设立了15个党员先锋岗,公开接收群众不动产登记困难问题线索。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接收并向有关县市政府交办不动产登记“办证难”问题两个批次15件,涉及6580户住户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均纳入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范围,限期反馈、限时办结。

四是建立一套工作制度,让化解工作“快”起来。对所有摸排交办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建立任务、措施及责任清单,确保任务清、措施实、责任明。建立了州级成员单位包保指导县市工作制度、工作联络员制度、定期调度工作会议制度、专题会议制度。同时,纪委监委跟进监督。

在州委、州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州级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州已排查出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小区254个11575户,截至2022年3月15日,已化解248个小区10290户,按小区化解率为97.64%,按户数化解率为88.90%,化解率排在全省前列。

扎实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近年来,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节约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建则建”的原则,因地制宜,按照一矿一策,扎实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一是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保护好洱海”的殷切嘱托,全面打赢洱海流域矿山整治攻坚战。财政投入3.23亿元,对涉及大理市和洱源县78座政策关闭和历史遗留矿山进行修复,治理面积682.16公顷,实现了洱海流域矿山生态修复全覆盖。

二是全面完成长江经济带(金沙江上游大理段)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对涉及鹤庆县和宾川县长约10公里的金沙江两岸废弃露天矿山进行生态修复,治理面积46公顷,对自然资源部督办的21个图斑进行了销号处理。

三是切实用好用足国家激励政策,探索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新模式。2018年大理州先行先试,将鹤庆县蝙蝠洞、宾川县狮子口两个矿区已关停的13个砂石料矿山作为利用市场化方式进行矿山生态修复的试点,引入社会投资2.73亿元,治理面积184.3公顷。目前,两个项目均已完工并通过了州县验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都取得了良好评价。

四是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洱海流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精心组织申报了《云南省洱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今年1月7日以第一名的成绩顺利通过云南省竞争性审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于2月10日上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参加国家竞争性审查。项目实施将实现洱海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生物多样性有效提高、生态产品供给和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等良好效益。

五是及时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以县域为单元整体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启动州县两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生态修复新模式,争取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州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科学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2019年以来,作为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地区,在州、县市规划编制工作中,大理州牢牢把握以“三调”成果为底图底数,以“双评价”等专题研究为规划支撑,以三条控制线划定为底线约束,落实洱海保护治理、流域转型发展、“大祥巍一体化”等省、州重大决策部署,努力向生态文明背景下的空间治理型规划转变,不断探索构建大理州国土空间保护、修复、开发、利用总体格局。

坚持政府统筹,全力推动规划编制工作。一是高位推动。大理州成立了以州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州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规划编制工作,2019年以来多次组织召开工作汇报会、推进会、咨询论证会。二是协调推进。始终坚持州市县同步、信息共享、成果衔接,确保州、市县两级规划有传导、有联动、有互补。初步构建全州1+1+12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三是强化保障。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将国土空间规划列入大理州干部教育专题培训课程,委托上海交大、同济大学等高校组织了2期专题培训班,同时积极邀请国内专家到大理州进行专题授课。各级财政切实加大对空间规划编制的经费保障力度,将编制经费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

坚持多方协作,切实提高科学性和实用性。充分借鉴广州、上海先进地区规划编制经验,采取了“省内+省外、国内+国外、N+1”的联合团队合作编制方式,委托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等国内外多家知名规划编制单位,作为大理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技术支撑团队。

坚持动态完善,不断校核深化规划方向和内涵。规划成果广泛听取、征求各部门、各专家意见建议,开展问卷调查,不断校核深化规划成果,努力把本轮国土空间规划做精做细,确保规划更加符合地区保护和发展实际,更加符合人民群众期盼,更加管用、实用、好用,切实发挥龙头引领作用。

下一步,大理州将持续对标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标准规程、上位规划传导约束要求,积极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持续对州、市县国土空间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待国家、省上位规划确定,相关标准规程明确后,及时组织规划审查报批和发布实施。

本报记者 苏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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