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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大力实施“河湖警长制” 守护好一方绿水青山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3/10 09:58

□ 通讯员 杨建英 李 雯

自实施“河湖警长制”以来,大理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在水域环境保护中的“拳头尖兵”作用,以打击涉水违法犯罪为核心,打造政警、警民合力“治水共同体”,全力为大理市水环境治理保驾护航。

夯实河道治理工作根基

大理市公安局切实履行职责,对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行为零容忍,坚决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打击。按照“策应河长、部门联动、属地管辖、逐级负责”的原则构建河湖总警长、河湖分警长、河湖区警长、河湖段警长、河湖片警长的五级组织责任体系,实行对河湖的分级分段管护。河湖段警长由大理市公安局局长担任,为承担打击河道湖泊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推进、落实全局辖区涉水违法犯罪的打击措施。河湖片警长由环湖各水域派出所长担任,负责辖区水域内的犯罪行为打击、矛盾纠纷化解、日常河湖巡护等具体工作实施,全局共设立15名河(湖)片警长。

全面构建治水长效机制

大理市公安局主动与水利、环保、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联席会商、疑难会诊、联合执法、案件移交、整改提示等制度和协作机制,共同参与河道治理工作,确保“河湖警长制”长效长态长作为。

建立“段警长月巡、片警长周巡”的警长巡河责任制,河(湖)片警长充分了解掌握管辖区内河湖及周边区域的基本情况,做好辖区内水域治理保护,强化日常治安巡逻防控网络,加强重点流域、重点河段和重点部位的巡逻巡查,对河湖水污染源和涉水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各类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引导河湖周边居民积极参与河湖生态治理。截至目前,共出动警力694人、车辆225辆,巡查河流227条、 湖泊21个、水库18个;共发现问题112个,并全部整改到位。打造“枫桥式”平安河湖,在落实河湖警长制的同时紧密“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及“一标三实”采集工作,加强对河湖水污染源和涉水矛盾纠纷排查。对通过走访查出的涉水不稳定因素及时进行疏导、化解,对属于其他行政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有关行政部门或报告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对发生的警情,及时依法处置。

全力打击涉水违法犯罪

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依法维护生态安全、保护环境安全和水资源安全的重要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对破坏水资源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的排查打击力度,依法查处破坏水资源的治安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市公安局相继开展以涉水犯罪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为主要对象,以污染环境、破坏资源为打击重点,以组织联合执法为主要形式,依法查处打击非法建设、排污、捕捞、养殖、围圩、设障、倾倒废弃物、排放危险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大理市公安局查办环保刑事案件3起4人、行政案件1起1人,配合联合联动环保执法大队查办环保案件71起71人,收缴地笼10320个、丝网6071张、鱼竿1172根及一批偷捕工具;查处涉及野生动物及制品案件13起,破案涉及野生动植物案件21起,抓获人员19人,收缴野生动植物制品101件,救助野生动物142只(条);将打击非法倾倒、排放作为该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综合整治辖区沿湖“清四乱”工作,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予以刑事打处;严厉打击沿湖非法采矿犯罪和涉砂黑恶势力干扰、威胁执法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对非煤矿山进行巡查32次,出动警力128人。通过严厉查处违法案件,有效震慑了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大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创新宣传模式,多形式、多角度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让群众既是参与者,也是受益者,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到河湖警长制管理工作中来。

市公安局充分利用标语、网络、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实施河长制的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工作,大力宣传“河长制”和“河湖警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定期向新闻媒体、社会公众通报实施河道警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截至目前,共印发宣传资料2000多份、张贴宣传标语横幅25条、普法宣传讲座3场,沿岸建立河长制公示牌15块,有效营造了全社会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