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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大理白族自治州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2022年1月27日中共大理州纪委九届二次全会通过)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1/28 09:37

中国共产党大理白族自治州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在大理市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州纪委委员34人,列席163人。

州委书记杨国宗出席全会并讲话。州委常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由州纪委常委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和州委九届二次全会部署,总结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2年任务。审议通过了杨大赟同志代表州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在新征程中更好履行正风肃纪反腐职责使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王宁同志在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一致认为,杨国宗同志在州纪委九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王宁同志讲话精神,立足大理“滚石上山、接续奋斗”的发展方位,深刻分析大理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对深入推进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系统谋划和全面部署。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奋力开创大理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全会认为,2021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把握因党而生、为党而战、兴党而强的光辉历程,聚焦大局大势深化政治监督,用忠诚和担当守护大理绿水青山,有力保障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高压惩腐推动大理政治生态修复净化,严肃查处了一批破坏政治生态、滥权妄为、为恶势力站台撑腰、啃噬民生福祉的腐败分子,持续释放受贿行贿双向打击、双重高压的强烈信号。牢固树立正风肃纪的人民立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监督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并重,贯通落实“两个责任”,不断提升问责工作精准度和认同感,巡察政治监督效能更加凸显。弘扬纪律部队优良传统,从严抓班子、带队伍、强机关,推动工作标准重塑、评价体系重构、队伍作风重整,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着力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一年来,全州纪检监察工作承前启后、破局开新,稳中有进、进而有为,为大理州“十四五”开局起步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全会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深刻把握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客观分析了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深化对正风肃纪反腐的规律性认识。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觉把党在百年奋斗历程中管党治党、自我革命的宝贵经验,作为正确判断形势、科学预见未来、把握历史主动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引,在新的历史起点、新的奋斗征程上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会强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化党史学习、增强历史自信,把“六个必须”、“九个坚持”作为正风肃纪反腐的思想引领和行动遵循,更加自觉地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推进管党治党;必须坚定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大理的关心牵挂和殷殷嘱托转化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和动力,把“民心所向”作为正风肃纪反腐工作导向,坚决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历史使命;必须强化系统观念、注重整体谋划,积极探索反腐与发展互促共进的“大理路径”、“大理方案”,推动“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同向发力,不断提高“三不”一体推进的治理效能;必须加快理念更新、推进工作创新,积极探寻大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之路”、“锻造之法”,推出更多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体现大理全面从严治党“辨识度”的监督品牌。

全会提出,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聚焦省州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第一,切实增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健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确保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围绕发展大局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监督保障全州产业攻坚,助推“湖泊革命”走深走实,加强对常态化疫情防控、执行换届纪律等重点工作的监督。

第二,积极探索“三不”一体推进的方法路径,继续打好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防范和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查处产业发展、洱海保护治理、灾后恢复重建等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背后的腐败行为,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年轻干部,巩固政法、粮食购销等领域反腐败成果,加快区域性、领域性政治生态修复净化,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自办案件“含金量”。探索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健全办案和监督相互贯通工作机制,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和感染力,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第三,深入推进“清廉大理”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干事的发展环境。扎实开展纠“四风”、树新风专题调研。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变种,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精准施治违规发放津补贴、酒后失德失范等突出问题。巩固“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成果,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把政商交往情况纳入政治生态分析评估的重要内容。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分层分类开展民生领域专项监督,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打伞破网”常态化。

第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形成更加健全完备的监督体系。加强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充分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探索建立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巡视巡察整改“六项机制”,以全省巡察工作基础建设年为新起点,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等情况,高质量完成年度巡察任务。增强各类监督“集束”效应,推动“四项监督”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

第五,坚持以铁纪锻造铁军,建设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严格执行监察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纪法规制,深化分层级分领域全员培训,稳妥有序开展监察官等级确定工作,探索对派驻机构和县市纪委监委开展蹲点调研监督。用好用活派驻机构执纪审查“红白榜”制度,探索建立“室组”双向评价机制,深化州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正确认识时代、正确认识自己、正确认识组织,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管住管好“治权之权”,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

全会号召,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忠诚履职、接续奋斗、勇毅前行,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以全面从严治党优异答卷向党的二十大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