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郑鹤源) 12月15日,弥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名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送孙子上学,交警对其严厉批评并依法处理。为了不耽误孩子上学,交警还暖心地把孩子安全送到学校。
当日12时50分,弥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新街公路熊家营路段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时,发现一名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驾驶人,在对其进行靠边停车检查时,摩托车驾驶人吴某某表情紧张,并一直说自己急着送孙子去上学,很赶时间。对话中,民警闻到了刺鼻的酒味,于是对吴某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经现场检测,呼气值为8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眼看上课时间临近,坐在摩托车上的孩子露出着急的眼神,带队民警一边安排人员联系吴某某家人,一边安抚小孩,并由执勤人员驾车将小孩送到学校交给值班老师。
等吴某某家属赶来后,民警告知了相关情况,对吴某某涉嫌醉驾的行为进行了警告和严厉批评,告知他后续的处理流程,并将醉酒驾驶摩托的严重危害和法律后果一一讲明给他,告诉他这是对家庭和孩子极其不负责的行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